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1-01-10 10:35:2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原则。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着力点,最大限度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坚持果断决策、科学处理原则。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积极捕捉有利战机,快速行动。灭火救援行动的技术、战术方法既要讲究科学,又要符合火灾现场的客观实际,保证灭火救援工作的实效性。

  坚持协同作战、统一行动原则。整个灭火救援现场一盘棋,各种参战力量都要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三、组织机构

  1、在市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长山镇消防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和扑救长山镇的火灾事故,并参加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中心由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附表一),下设四个行动小组:火灾扑救组、人员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派出所、边防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3、各组负责人及成员:

  火灾扑救组:组长,王宏伟、张宏宇;成员,派出所、边防所所有民警。

  人员疏散组:组长,汪凤义、王茜;成员,民政办、文化办、卫生办、计生办、交通办、土地办、村建办、办公室。

  安全保卫组:组长,李浩然、袁传军;成员,综治办、纪检办、组织办、应急民兵队伍。

  后勤保障组:组长,高元宾、隋成海;成员,财政所、企业办、安检办、林业站、农科站、水利站。

  4、镇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实施指挥,或者在现场建立联合指挥机构时,现场指挥部指挥员应当汇报现场情况,提出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现场力量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四、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1)接到报警后迅速查清起火位置、着火物性质、火势大小,并组织人员扑救,拨打火警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

  (2)统一协调各小组工作。

  (3)协调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

  2、火灾扑救组职责

  (1)接到火警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并做好分工。

  (2)根据火情,采取有效的扑救方案,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尽快灭火。

  (3)抢救被困人员必须采用“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4)保护现场,防止非扑救人员进入火场。

  3、人员疏散组职责

  (1)组织现场群众迅速撤离火场。

  (2)制止受灾群众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混乱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3)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的畅通。

  4、安全保卫组职责

  (1)维持火灾现场秩序,协助疏散人员。

  (2)负责对重点部位、重点部门的监护和保卫。

  (3)封闭火灾现场,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4)转运受伤人员和贵重物品。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提供充足的消防用具(毛巾、防毒面具、手套、雨靴等)。

  (2)安排好车辆,保证及时输送受伤人员。

  五、灭火程序

  火灾扑救组要利用附近的灭火器灭火,用市内消防栓连接水带水枪向火点射水,在灭火人员器材充足的情况下,可对火势采取四面包围或两面堵截的方法,控制火势蔓延。如果人员器材不足,则将力量集中在火势蔓延的方向,或保护价值较大的物资,尽力减少火灾损失。人员疏散组要引导全镇尽快有序地撤离,并派专人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到达现场。

  安全保卫组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封闭,清理无关人员,并对重点部位进行保护,维护火灾秩序。

  火灾扑灭后,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协助市消防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其他各组协调消防部门清理火场。

  六、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

  (1)善后处置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火灾扑灭后,应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温度及周围易燃易爆气体浓度进行实时检测,防止复燃或爆炸。

  (3)镇扑火小组责令失火单位或有关单位派人监护火场,办理现场交接,必要时,留下少数灭火力量进行监护。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设备,将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设施恢复到备用状态。

  (4)火灾扑灭后,对于因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事故,由镇环保队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善后处置。

  2、社会救助

  (1)灾民救助:镇民政办配合镇政府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做好灾民安置和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受灾人员遗体善后处置:由派出所负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做好受难者遗体的善后处置工作。

  3、调查和总结

  镇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以上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1、快速反应,高度集中指挥

  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快速反应,迅速启动有关灭火救援预案,开通通信指挥系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严格服从指挥部的指挥,保证政令畅通。

  2、严格岗位责任制

  各参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保证领导到位,力量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和漏洞。

  3、加强信息反馈和请示报告制度

  要保证情况信息传递灵敏、快速、准确、畅通。有关单位可派专人收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漏报、迟报误报重要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在实施灭火救援行动中,要求保证人员、车辆、装备的作业安全,严禁车辆装备带病作业或人员违章作业,确保灭火救援任务的顺利完成。

  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2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提高我镇火灾事故扑救和处置能力,快速有效地指挥调度一切救援力量,消除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有效地保护我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庄镇实际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镇一旦发生适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指挥。

  (一)成立镇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镇长。

  副总指挥:镇分管应急工作、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庄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镇党政办、安监办、考核办、高庄镇派出所、卫生院、事发地村(居、社区)、企业负责人。

  (二)镇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和解除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镇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

  (三)成员单位职责

  1、镇党政办:及时向越城区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镇党政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

  2、镇安监办:负责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促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镇灭火救援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3、高庄镇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

  4、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人武部:协同党政办做好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现场的维秩工作;协同社事办做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工作。

  其他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镇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及报告程序

  (一)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单位除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镇消防安全工作站,再由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由党政办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二)镇政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镇政府和现场指挥部确定火灾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越城区区府办报告,请求区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四、事故现场处置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事故后,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组:

  1、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该组由镇消防安全工作站、村(居、社区)义务消防队伍组成,镇消防安全工作站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并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该组由镇社事办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镇社事办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派出所、城管中队、事故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有关人员组成,高庄镇派出所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镇党政办、城管办负责。

  5、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镇安全办负责。

  6、新闻报道组:负责新闻发布,事故报道及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镇党政办负责。

  7、善后事宜处理组: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负责组织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8、预备机动组:由总指挥部临时确定。

  五、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市、区调查组的联合调查。

  六、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防消结合,以防为主。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附则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负责人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镇消防工作站,随着形势发展做出修订与完善,必要时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乡镇事故应急预案12-24

乡镇防火应急预案12-07

乡镇火灾应急预案范文12-07

乡镇火灾的应急预案12-07

车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2-19

市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12-18

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08-20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范文12-26

乡镇人武部防卫应急预案12-20

2022年乡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