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21 17:19:47 晶敏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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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精选11篇)

  我们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精选11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1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发展和学校稳定,将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结合我学院结核病预防和控制形式需要,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此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防制学校结核病,给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职能分工

  1、发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及时报告当地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积极配合当地疾控中心的控疾工作以及具体控疾措施的落实工作。

  3、负责在校治疗的非传染性肺结核学生以及预防性治疗学生的督导化疗管理工作。

  4、消毒:宿舍、教室每天至少开窗通风4次,每次半小时;每天暴晒被褥2—4小时;桌上、地面用8—4消毒液擦拭。

  5、健康教育:重点介绍结核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临床表现、结核感染与发病的关系、预防性治疗的意义等,提高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的认知水平。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1、加强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

  2、加强学校师生的健康教育。

  3、把好学校师生入校和在校期间体检关。

  4、加强学校结核病监测和密切接触者筛查。

  5、加强学校的环境卫生、室内通风工作,倡导校园文明。

  五、疫情监测和报告

  1、班主任、班干部、学生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推荐去校医务所检查。

  2、校医务所的医务人员应提高警觉醒,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X线胸片检查以及痰涂片细菌学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疑似或确诊肺结核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登记报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或寄送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属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确诊治疗。

  六、疫情报告程序

  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

  ↓

  班主任老师、校医务所

  ↓↓

  区疾控中心学院领导小组

  七、应急处理措施

  1、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

  (1)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结核病病例直接接触的人员,主要包括同班师生、同宿舍同学。如果同班、同宿舍发现了1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要对与该病例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学进行筛查;如果在同班、同宿舍同学筛查中新发现了1例及以上肺结核患者,需将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扩大至与患者同一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学生;同时,要对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进行筛查。对筛查发现的PPD强阳性,胸部X光片正常的密切接触者,在其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可对其进行预防性治疗。

  (2)筛查方法:胸部X线检查和PPD试验

  2、疫点、疫区的处理

  对发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教室、宿舍,每周进行一次消毒、每日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上;对未发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教室、宿舍,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每日开窗通风换气。

  3、治疗、预防

  对确诊结核病病例,要登记其信息,并提供抗结核病药物治疗,努力降低二代发病率,阻断疫情蔓延。休学的患者要及时联系居住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进行全程督导治疗管理。

  4、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结核病知识讲座和结核病信息宣传,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时要避开他人,教室和宿舍要勤通风,师生加强身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

  八、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遵循预防为主,狠抓措施落实

  1、有计划的'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2、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切实落实学生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特别是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依据诊断建议书进行疾病登记、报告,不得隐瞒。

  4、组织全校教职工传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职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结核病的预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肺结核病人亲密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5、开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6、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时要避开他人,教室和宿舍要勤通风,师生加强身体锻炼,增强自身免疫力。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幼儿园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幼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原则

  (一)目标:落实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切实做到对结核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预防控制幼儿园结核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幼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原则: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汤利红

  副组长: 蔡艳飞(保健员)

  成 员: 各班班主任教师(彭娟 徐珍 黄亚敏 彭友云)

  三、相关职责

  1、组长负责幼儿园结核病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与检查,建立孩子健康体检制度。

  2、副组长组织开展幼儿园有关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3、成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本幼儿结核病疫情等相关信息。

  四、预防控制

  (一)日常预防

  1、幼儿园要积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进广大师幼对结核病的了解,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加营养,加强锻炼,注意个人卫生,勤晒被褥,不随地吐痰等。

  2、要指定专人对教室、办公室、食堂、走廊和楼梯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和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幼儿园要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无儿童预防接种证要及时予以

  补证、补种后方准入托入学。

  (二)疫情控制

  在幼儿园群体中,发现3例以上(含3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人时,即可认定为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聚集性病例疫情,需采取以下措施:

  1、当幼儿园发生肺结核病疫情时,应立即向学区的结核病防治机构书面报告。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到幼儿园疫情报告后,要及时核实疫情,一旦确认,应立即组织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进入幼儿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筛查,制定控制方案,指导幼儿园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2、形成幼儿园肺结核疫情的责任报告,一旦发现应在24小时内向辖区卫生局及上级结防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的`范围、人数、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计。

  3、要指导幼儿园为师幼和孩子家长认真讲解结核病防治有关知识,消除广大师幼和孩子家长的恐惧心理,最大限度地消除结核病疫情对孩子学习的影响。

  4、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孩子及家长知情同意后可以按照规定方案,由结核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负责指导,幼儿园卫生室或经过专门培训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孩子按规定服药,同时要进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观察。患精神病、肝炎、异烟肼中毒者、嗜酒者不宜实施预防用药。

  5、对发现的肺结核病人,要及时进行治疗管理,防止结核病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幼儿园在查验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准予复学证明书后,方可允许患结核病的孩子复学。

  五、监督管理

  各班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加大对幼儿园结核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3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幼儿园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成卫计办﹝2017﹞1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

  长:付 丽

  (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副组长:蒋 燕(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

  员:各班教师(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幼儿园消毒、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学校采取了多种形式如:各班召开家长会、观看宣传片、为家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班为幼儿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老师们对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教室、专用活动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畅,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结核病人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向三星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疫情,必要时送往简阳市疾控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时,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三星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疫情。

  五、应急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等级共分为四级,即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其启动条件是:当我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生一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结核性胸膜炎),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两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行动

  1、对患者的处置:

  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教职员工),立即休学隔离治疗,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校治疗,由校医或家庭督导员负责治疗管理,确保规则用药。

  2、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者——教师、同班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的教师、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6%以上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4

  一、张茅乡中心幼儿园结核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具体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后勤:

  门 卫:

  三、具体措施

  (一) 结核病常规预防学校措施

  1.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宣传展板、黑板报、宣传窗,或开展讲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对全体幼儿家长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核心知识包括: (1)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

  (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丝,应当怀疑得了结核病; (3)得了结核病,应当到结防机构接受检查和治疗; (4)在结防机构检查和治疗肺结核,可享受国家免费政策; (5)只要坚持正规治疗,绝大多数肺结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 (6)咳嗽、打喷嚏掩口鼻; (7)不随地吐痰; (8)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9)养成开窗通风习惯;

  (10)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创建良好的幼儿园卫生环境。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午睡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3.落实幼儿园健康体检、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 (1)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幼儿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幼儿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幼儿园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幼儿园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2)落实班级教师的晨检工作,重点了解每名幼儿是否具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乡卫生院,告知家长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检查确诊。

  (3)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班级教师应当及时了解幼儿的缺课原因。如怀疑为肺结核,应当及时报告幼儿园领导,并由幼儿园及乡卫生院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4)加强疫情报告。对幼儿园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5)建立健全园内有关部门之间、幼儿园与家长之间、幼儿园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幼儿园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

  幼儿园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严防结核病在校园内传播。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幼儿的健康状况。

  2.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幼儿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3.积极协助结核病防冶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幼儿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当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切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三)、幼儿园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幼儿园强化措施 一所幼儿园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应当考虑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核定事件,并确定事件级别。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幼儿园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进行处置。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落实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1.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强化开展幼儿园师生及幼儿家长防治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 2.加强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

  3.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4.加强幼儿园环境卫生、公共场所通风等措施,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5.落实医疗卫生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5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3号)和《新乡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

  在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时,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即为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责成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采取多种形式如:选择主题班会、观看宣传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写观后感、作文比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也可根据本校特点,开展具有特色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4、每年对学生开展一次结核病预防性体检,体检率必须达到95%以上。预防性体检为有偿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在进行结核病预防性体检时,发现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反应者,应转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X线胸片检查和痰检,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者,应进行正规治疗和管理;对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未定诊为活动性肺结核者,要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预防服药。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疑似肺结核或肺结核病人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向学校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等级共分四级,即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其启动条件是:当某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生一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结核性胸膜炎),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两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行动

  1、对患者的处置

  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教职员工),立即休学隔离治疗,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校治疗,由校医或家庭督导员负责治疗管理,确保规则用药。所有肺结核病人的抗结核药品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免费提供,有合并症需要用辅助药品者自费,参加新农合的病人辅助药品费或需要住院的重症结核病人按新农合规定给予报销。

  2、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者--教师、同班同学、和同宿舍的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的教师、同年级的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6%以上。

  二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7%以上。

  一级响应行动: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8%以上;之后在第三个月对全校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进行第二次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9%以上。

  以上应急响应行动由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结核病筛查为有偿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收费。

  3、对重症感染者的处置:

  在结核病筛查中,发现的重症感染者即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的学生,应给予自费预防性治疗,防止其以后发病。

  4、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与效果评价: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由学校和结核病防治机构联合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同级教育局和卫生局存档,效果评价工作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年底前汇总报出,每年报告一次。

  七、责任追究

  为避免结核病应急事件特别是

  一、二级应急事件的发生,应建立责任追究制:

  1、当学生发生可疑结核病症状或确诊为肺结核病人时,各级各类学校医生应积极向结核病防治机构转诊报告,并写出转诊单。学生得到医生告知未按要求及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由此而引发病情加重、感染他人的由该学生家长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校医未及时转诊超过两周者(以转诊单日期为准),则按《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追究校医的渎职责任。

  2、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配合结核病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结核病预防性体检和针对疫情发生而采取的应急响应行动。如借故拒绝上述工作进程,学校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即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在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备忘录上签字,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校方承担责任。如果结核病防治机构在接到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15天内,未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结核病防治机构承担责任。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6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确保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妥善处置学校群体性结核病感染事件,努力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条例》的各项要求,我校将积极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学校防控结核病的.应急能力,制订本预案。

  一、严格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 长:赵云。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资金保证、部门协调。

  副 组 长:赵克强,马荣荣。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监控组长:刘辉,张汉强,杨丽娟。具体负责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必须物品的采购,校园消毒。

  宣传组长:章娜。具体负责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及资料汇总。

  组 员:盛小琴,王小荣,章红艳,徐天秀,白倩,刘莎莎,罗建琴,孙林英。具体负责学校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二、学校结核病预防措施

  1、加强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进其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教室、图书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特别注意卫生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住口鼻,常洗澡、勤换衣被等。

  4、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

  5、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有结核病史及有结核病家族史,体质较差学生,要注意重点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诊治。

  三、学校发生肺结核病的处置办法

  (一)对疫情的处置

  1、学校一旦发现首例肺结核病患者或疑似病例,应在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延报、瞒报。

  2、积极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清疫情的来龙去脉。如果传染源在学校内,应迅速采取措施消除传染源。

  3、当疫情呈个别散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无须停课时,应注意一方面做好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工作,另一方面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观察与排查,做好记录。并注意搞好宣传教育,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坚决防止肺结核病爆发流行,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当疫情呈爆发状态,经疾控部门认定须停课时,应立即停课,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做好疫 2 情监控、信息报送和有关防治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扑灭疫情,消除不良影响,尽早复课。

  (二)对患病学生的处置

  1、首先对患病学生实施隔离,指定专人陪送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确定患病类型,确定传染性的强弱,并调查其排菌期是否发生在学校。

  2、通知学生家长接回患病学生,并对如何规范治疗及其用药情况、定期复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对患病学生的生活用品,要按疾控中心要求进行彻底消毒。所在教室、寝室按疫点消毒要求,进行药物喷洒或紫外线照射消毒。

  4、患病学生经过规范化治疗,病情趋于稳定,持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证明,确认没有传染性,可申请复学。

  5、学校对患病学生应给予充分的关怀和照顾,帮助其树立信心,坚持治疗,而不会有歧视思想。

  (三)对密切接触者的处置

  1、对与患病学生有过密切接触的人群(重点是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的同学)登记造册,实施医学观察,并进行必要的筛查。筛查步骤为:初筛为结核菌素试验,进一步筛查为胸透,如果仍无法确定,应拍片及进行痰涂片检查以确定是否被感染。

  2、对上述密切接触者,如果筛查结果为阴性,应在观察3个月后再复查一次。

  3、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一般服用异烟肼,成人每日300毫克,儿童按每公斤体重5-10毫克)。

  4、如密切接触者经诊断被感染,应作为新发病例及时做好疫情报送、患病学生处置、密切接触者处置等工作。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结核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2.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统一指挥。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指挥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行动。

  2. 医疗救护组:由保健医生组成,负责对疑似患儿进行初步诊断、隔离及联系医疗机构。

  3. 信息联络组:负责与家长、教育部门、疾控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汇报情况。

  4. 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

  三、应急响应

  1. 发现疑似病例:教师发现幼儿有咳嗽、咳痰、低热等疑似结核病症状,立即报告保健医生。保健医生初步诊断后,将疑似患儿隔离在单独观察室,避免与其他幼儿接触。

  2. 送医诊断:信息联络组迅速联系家长,告知情况,并协助家长将患儿送往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同时,向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

  3. 园内防控:后勤保障组对患儿所在班级及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其他班级加强通风换气,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医疗救护组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测量体温等。

  四、后续处置

  1. 确诊后措施:若患儿确诊,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安排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2. 复课管理:患儿经规范治疗,达到复学标准后,凭医院证明方可复学。

  五、应急保障

  1.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应急物资。

  2. 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8

  一、应急目标

  在幼儿园内一旦出现结核病相关情况,能够迅速、科学、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程度降低集体感染风险,保障全体师生健康。

  二、应急准备

  1. 知识普及:通过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向教职工、家长和幼儿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2. 物资储备: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设备及药品等应急物资。

  3. 人员培训:组织教职工参加结核病防控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1. 日常监测:教师每日对幼儿进行晨午检,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做好记录。保健医生定期巡查班级。

  2. 报告制度:发现疑似病例,教师立即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核实情况后,1小时内报告园长,并同时向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

  四、应急处置流程

  1. 疑似病例处理:将疑似病例带至隔离观察室,保健医生再次检查,为其佩戴口罩。信息联络组通知家长,协助送医。

  2. 集体防控:若同一班级短时间内出现2例及以上疑似病例,该班级全体幼儿及密切接触教职工原地隔离等待进一步检查。对幼儿园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停止集体活动。

  3. 配合调查: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

  五、恢复与重建

  1. 疫情解除:经疾控中心评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解除相关隔离措施。

  2. 恢复教学:对幼儿进行心理安抚,调整教学计划,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9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幼儿和教职工健康为出发点,加强家校联动,共同应对结核病疫情。

  二、应急指挥体系

  1.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由园长、副园长、保健医生、各班班主任及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总指挥,负责全面协调工作。

  2. 职责分工:明确各成员在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如家长代表协助联络家长,收集家庭健康信息等。

  三、应急响应流程

  1. 发现与报告:教师发现幼儿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保健医生。保健医生初步判断后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同时通知家长。

  2. 家校协作:家长接到通知后,尽快带幼儿就医。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人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诊断情况。

  3. 园内防控:若幼儿确诊,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启动防控措施。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登记,通知家长带孩子到指定医院检查。组织教职工对园内环境进行彻底消毒,加强通风换气。

  四、信息沟通与发布

  1. 内部沟通:应急指挥中心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进展,协调各方工作。

  2. 对外发布:通过幼儿园公众号、班级群等渠道,及时、准确向家长发布疫情信息及防控措施,避免引起恐慌。

  五、后期防控与总结

  1. 跟踪监测:对治愈幼儿的复学情况进行跟踪,确保符合复学条件。对密切接触者持续观察健康状况。

  2. 总结评估:疫情结束后,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10

  一、应急工作目标

  有效应对幼儿园内结核病疫情,同时关注师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二、应急组织架构

  1. 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包括医疗防控组、心理疏导组、后勤保障组、信息联络组等。

  2. 职责明确:心理疏导组负责对师生及家长进行心理安抚和疏导;医疗防控组负责疫情的医学处置;后勤保障组提供物资支持;信息联络组负责沟通协调。

  三、疫情应对措施

  1. 疫情发现:严格执行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隔离,通知家长送医。

  2. 疫情处理: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等工作。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安排定期体检。

  3. 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组通过电话、线上课程等方式,为师生及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对隔离幼儿及家长进行一对一心理安抚,缓解焦虑情绪。

  四、宣传教育

  1. 知识普及: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 心理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及家长正确面对疫情,保持积极心态。

  五、应急结束与后续工作

  1. 应急结束: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相关部门评估后,宣布应急结束。

  2. 后续跟进:对康复幼儿进行健康随访,持续关注师生心理健康状况,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帮助恢复正常生活和学习状态。

  幼儿园结核病应急预案 11

  一、预案目的'

  规范幼儿园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特别是细化消毒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二、应急准备

  1. 人员培训:组织教职工参加结核病防控及消毒知识培训,确保掌握正确消毒方法。

  2. 物资准备:储备足量的消毒用品,如含氯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三、应急处置流程

  1. 病例发现与隔离:教师发现疑似病例,迅速报告保健医生,将患儿带至隔离室。保健医生进行初步检查,联系家长送医。

  2. 消毒处理:

  空气消毒: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患儿所在班级、隔离室等场所进行空气消毒,每次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1 - 2次。

  物体表面消毒: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桌椅、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

  地面消毒: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拖地,每天至少2次。

  幼儿个人物品消毒:幼儿的餐具、水杯等煮沸消毒15 - 30分钟;衣物、被褥等可在阳光下暴晒6小时以上。

  3. 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通知家长带孩子到医院进行检查,根据医嘱进行处理。

  四、信息管理

  1. 及时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教育部门、疾控中心报告疫情信息。

  2. 信息公开:通过适当方式向家长和教职工通报疫情防控情况,稳定人心。

  五、应急终止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疾控中心评估后,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教学活动,同时继续做好日常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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