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

时间:2024-03-05 18:26:00 协议书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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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1

  电梯所有权人代表(甲方):

  委托管理单位(乙方):

  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运行,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管理的电梯和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将注册代码为 台电梯委托乙方进行使用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条 委托管理的职责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对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每年 元(含电梯责任保险费、日常维保费、安全管理员费用等)。

  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

  第四条 电梯责任保险

  乙方应及时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的电梯责任保险(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障电梯使用各方利益。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期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五条 电梯资料档案的管理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乙方。

  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收集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和使用的相关资料。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保管好包括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单据等资料在内的电梯资料档案,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电梯资料档案移交甲方。

  第六条 电梯的使用管理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

  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与之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当对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维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约定。

  乙方应教育和引导乘客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为,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时,立即停止电梯使用。

  乙方应按计划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见托管电梯电梯日常巡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乙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保证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当电梯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改造或迁移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书面同意前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配合乙方进行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当有证据表明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正。

  第七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乙方应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平时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突发事件进行应对与记录。

  乙方应在电梯轿厢内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保持电话能够有效接通。在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对电梯乘客进行安抚和帮助,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组织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因电梯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乙方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釆取紧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处理,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乙方在履行电梯事故首付责任后,有权向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或违规使用者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乙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电梯使用管理权。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甲方不配合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碍、妨碍乙方安全使用管理电梯行为的,如发生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因维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2

  电梯使用管理人(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xx)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广东省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 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____元× )总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厂家的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____________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续签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___元× )总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__ 。

  (二)支付方式:_____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____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____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零部件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___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____________ 。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责令乙方改正。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负面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证保养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四)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和标准进行维保的,每延误或不达标一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超过【】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五)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除外。

  (六)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不当的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九)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箱: 邮箱: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合同3

  电梯所有权人代表(甲方)

  委托管理单位(乙方)

  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运行,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管理的电梯和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将注册代码为

  的台电梯委托乙方进行使用管理,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条委托管理的职责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对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元(含电梯责任保险费、日常维保费、安全管理员费用等)。

  1、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四条电梯责任保险

  乙方应及时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的电梯责任保险(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障电梯使用各方利益。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期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五条电梯资料档案的管理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乙方。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收集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和使用的相关资料。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保管好包括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单据等资料在内的电梯资料档案,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电梯资料档案移交甲方。

  第六条电梯的使用管理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与之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当对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维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约定。

  3、乙方应教育和引导乘客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为,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时,立即停止电梯使用。

  4、乙方应按计划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见托管电梯电梯日常巡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乙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保证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6、当电梯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改造或迁移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书面同意前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

  7、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配合乙方进行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当有证据表明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正。

  第七条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1、乙方应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平时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突发事件进行应对与记录。

  2、乙方应在电梯轿厢内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保持电话能够有效接通。在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对电梯乘客进行安抚和帮助,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组织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因电梯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乙方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釆取紧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处理,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6、乙方在履行电梯事故首付责任后,有权向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或违规使用者追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4、乙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电梯使用管理权。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5、甲方不配合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碍、妨碍乙方安全使用管理电梯行为的,如发生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因维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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