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合同

时间:2023-11-30 18:37:25 协议书范本 我要投稿

有限合伙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限合伙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限合伙合同

有限合伙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xx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xx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xx人,有限合伙人为xx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限合伙人

  1、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2、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3、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xx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xx%,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xx%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xx%。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xx%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xx%(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xx年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xx%/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xx%/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xx%/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xx%提取收益分成,剩余xx%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xx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xx%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xx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xx个月的前xx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xx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xx%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2、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3、决定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修改。

  4、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5、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6、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7、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8、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9、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2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2名委员,其余1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3、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5、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6、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第八章: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及其权利义务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3、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4、收益分配权。

  5、出资转让权。

  6、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第三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义务

  1、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认缴出资额为限。

  2、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

  3、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4、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由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5、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三十九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九章:合伙企业托管

  第四十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签订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四十一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合伙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

  第四十二条、托管机构的义务

  1、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设立银行账户等为合伙企业的资产账户,执行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负责合伙企业名下的资金往来,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保管合伙企业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

  2、复核、审查管理合伙企业投资报告,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资产管理公司核对。

  3、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的报告。

  4、保存合伙企业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5、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6、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

  第十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三条、信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xx%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货。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xx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愿意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出除名:

  1、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xx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地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货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十七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在xx日内通知其他全部合伙人,并在30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名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合伙企业的净资产按照该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予以退还。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并由执行合伙人代表代表合伙企业与其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由退伙或被除名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人退货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尺寸份额以货币方式退还,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对其他合伙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在向其退还财产之前扣除相应的应赔偿的款项。

  第十一章:保密规定

  第四十九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等文件。

  第五十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五十一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xx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xx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性质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三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xx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xx‰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0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一式xx份,合伙人各持xx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xx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甲方:

  xx年xx月xx日

  乙方:

  xx年xx月xx日

  丙方:

  xx年xx月xx日

有限合伙合同2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

  一、广告位承包位置

  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____。广告位尺寸:长____米、高____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

  二、广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三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广告位承包费用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第一年费用计:____元(大写)。第一年承包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首付30%,计元(大写),____年6月31日前年支付甲方余款30%,计元(大写),其余尾款40%,计____元(大写)于____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下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第一年费用到期后,另签补充付款协议。

  四、甲乙双方责权与义务

  1.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维护保养、电费、更换等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部门审批;

  3.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4.甲方必须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该广告位拥有的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将乙方所承包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5.甲方必须确保向乙方承包的广告位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对此广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产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6.在承包期内,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7.承包前,甲方必须处理好原广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事宜,避免产生纠纷,如若发生,则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8.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9.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五、承包期满处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承包租赁权;

  2方的承包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广告牌或将其租赁。

  3方的承包期满后,若乙方无意经营下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

  4乙方的承包期满后,在保证大楼主体结构无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对广告牌予以拆除,并恢复楼面基本原貌。

  六、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返还乙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2.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3.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日期:

有限合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4

  第一章、总则

  1、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2、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1、合伙企业名称:

  2、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1、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2、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合伙企业由___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___个,有限合伙人___个。

  普通合伙人: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住所: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住所:______

  (注: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经评估和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合伙性质、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___单位:万元

  普通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合同5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丙方全体合伙人对丙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万元整),其中甲方作为_________有限合伙人[胡东2],对丙方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甲方已通知其他合伙人此次财产份额转让事宜。

  2、乙方有意以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受让甲方持有的其在丙方的_________万的财产份额。

  3、约定的投资标的:_________公司。丙方以对投资标的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元整)的估值受让其部分股权。

  由此,本协议三方在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丙方部分财产份额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释义

  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约定,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合伙企业: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等文件就合伙企业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全称为____________(有限合伙),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其设立及存续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部门的规定。普通合伙人:指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即______。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指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按其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比例享有在合伙企业中对应的财产和合伙权益以及承担对合伙企业相应义务的份额。

  合伙权益:指每一个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基于其财产份额所拥有的全部权益,包括该合伙人依据本协议规定对合伙企业可享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以及依据本协议规定应遵守或履行的全部义务。仅就特定投资项目的权益而言,是指每一个合伙人按照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投资额占比享有的合伙企业所持有特定投资项目的全部权益,该等权益包括股份、股票、股权以及附属权益。

  投资收益:指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处置收入。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对其不时进行的有效修订,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和法规。

  此次财产份额转让结束:系指按本协议定向转让的`财产份额在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于乙方名下。

  第二条转让标的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转让标的为甲方认缴的丙方的财产份额。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在丙方的每1份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元。

  3、甲方确认其为此次转让的财产份额认缴人,乙方实际出资到位后,享有拟转让财产份额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资产分配权以及乙方合伙协议和中国法律规定合伙人应享有的一切权利。

  4、乙方在受让甲方转让的财产份额,并与丙方所有合伙人签署入伙协议后,成为丙方的有限合伙人,以其对丙方的出资为限,对丙方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财产份额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1、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受让本次甲方转让的财产份额,并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款划入丙方名下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_________(有限合伙)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2、乙方在支付转让款后,丙方应向乙方开具对应的份额证书。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为确保本协议严肃性,协议各方相互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协议各方均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

  2、协议各方均完全有资格、权利及有效授权作为协议一方签订本协议,且本协议条款构成双方的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及责任。

  3、协议各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不会与任何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合同、协议的约定相违背或抵触。

  4、协议各方将尽最大努力相互配合,办理及签订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及认购财产份额的一切相关手续及文件。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方式、时间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已取得丙方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以推进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顺利完成。

  (3)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毕之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数量、价格以及相关要求办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及乙方合伙的工商登记手续。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配合甲方办理本次财产份额转让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及准备相关登记材料等。

  (2)用于认购财产份额的资金来源正当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与甲方及丙方的其他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

  (5)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手续所产生的税费由各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保密

  除非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人披露,或该信息已公开披露,各方书面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认购有关事宜严格保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不可抗力

  1、乙方未按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认购财产份额款项

  总额2%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胡东3]已收取的转让款不予退还,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部分要求赔偿的权利。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

  补救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其他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修改、转让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本协议依法必须报审批机关批准的(如需要),经批准方能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其他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按照协议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关本协议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或依本协议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第十一条免责补偿

  1、由于甲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乙方或其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甲方同意向乙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2、由于乙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二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用于向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上报材料时使用。

  (本页无正文,为《_________(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之签署页)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6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_____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___,范围包括______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丙方______以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丙方出资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丁方出资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资的形式________,出资的时间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四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丁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四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按股份分配,其余部分留作公司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并由四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如公司正常经营,四方无意退股,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80%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80%进行赔偿。

  ②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A、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B、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邀请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在合作期内,四方的原始本股金,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在业务的往来和公司的经营上,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按照股份出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4份,四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_丁方(签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8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负责。

  甲: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_______项目,总投资为 _______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_______万元,乙方以_______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_______%、乙方_______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有限合伙合同9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村)_____号

  合伙人: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村)_____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能够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景。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伙投资项目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占总投资额的______%。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者,应对应付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以资金形式赔偿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双方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______%盈余,乙方享有______%盈余。

  债务承担:由双方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甲方承担______%债务,乙方承担______%债务。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______年。

  2、_____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____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转股、退股、增资的约定

  (一)转股:

  1.公司成立起____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2.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4.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三)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合同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合同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信息。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变更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11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田共计______亩。

  二、租期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年租金______元亩。

  三、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约,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乙方承租本土地,具有本土地经营权、使用权。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七、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方式;由乙方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支付给甲方。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有限合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________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________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原则,就合伙经营________事项,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字号________的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系该店铺的________。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该合伙项目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现金的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相等,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伙项目中所占份额相等,均为___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项目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项目的合伙人。

  六、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各方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九、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十、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伍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五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丙方: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丁方: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戊方:______________(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丁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各出资10万元,甲乙丙三方以实物方式出资,丙方以现金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丁方先行预付股金5万元,另外5万元则在以后每年从公司红利中扣除,扣完为止。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四、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有限合伙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合作在经营开发该地区汽车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一事取得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甲方经过长达2年的时间对泸州地区售后维修保养改装市场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共同开展此业务。

  二、合伙期限为三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每人出资________万元,计________万元,根据投资实况,可适当追加投资。

  2、各人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交付。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转让费(________元),门面押金(________元)以及设备和首期零部件购入。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四、甲乙双方议定:汽车维修,改装,技术业务主要由甲方负责。公司财务及日常事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公司所有进出货以及资金流动必须双方公开透明。乙方必须每天向甲方提供当天财务情况。

  五、利润分配,以资产评估为依据,按比例进行货币分配。

  1、为了经营和管理好企业,推选为负责人,为了充分发挥和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利润的分配按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即甲方六成,乙方四成。每月每人分费________元作为工资,剩余的每四个月分红一次。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甲乙双方按照艺人分担五成的责任分担合作风险。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协议;

  ②需经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八、企业的事务以负责人为主,其他人为辅,共同参与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1、企业应设立帐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1、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2、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九、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参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原则予以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订立之日生效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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