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

时间:2020-11-08 19:10:01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

  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简称遗属)可以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欢迎大家参阅!

2017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

  哪些遗属可以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经审核认定的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可列入范围。供养直系亲属指依靠离退休人员生前的养老金作为维持生活来源的直系亲属。确认供养直系亲属时,一看是否是直系亲属,二看是否符合供养条件。离退休人员直系亲属,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离退休人员供给,并符合下列各条款规定之一者,可列为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

  1、祖父、父、夫年满 60 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2、祖母、母、妻年满 50 周岁且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 16 周岁,以及虽年满 16 周岁,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继续在中学学习的;

  4、孙子、孙女年未满 16 周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多少

  不同时期,遗属困难补助标准也有所区别。当前,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照鲁人社办发[2012]74号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分为三类:

  460元

  410元

  360元

  其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的遗属补助标准,在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 20%;

  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 10%;

  兼有上述两种情况的,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 30%。

  怎样办理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手续

  由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部门申报办理,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分为四类:

  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参保地社会保险部门后,由其进行审核,资格认定通过者就可以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