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时间:2020-10-20 11:10:35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南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1日发布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南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欢迎大家参阅!

2017南宁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三套房停贷

  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除外)

  解读:此前,不论住房套数,均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改变后,既认房,也认贷,但对刚需购房者影响不大,首套房贷的政策并未改变。

  2、停止异地贷款

  政策: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

  解读:南宁去年开始,执行异地贷款政策,但因贷款率增高,影响了本地缴存职工贷款的发放,为此,暂时停止异地公积金贷款。

  3、贷款条件变了

  政策: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解读:比如陈先生今年4月20日申请公积金贷款,他必须至少从2016年4月开始正常缴存公积金至2017年3月,否则无法申请贷款。

  4、二房套贷款额度最高45万

  政策: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5万元。

  解读:首套房职工的政策没有改变,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这样一样,购买二套房的职工需要多支付首付款或者进行组合贷款,对购房者来说,资金压力增大。

  5、二套房首付比例升至50%

  政策: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各受委托银行应严格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资金的真实性,杜绝首付分期、零首付等存在潜在风险的购房行为。

  解读:刚需人群不受此限,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如果是一套房总价为80万,购房者需要支持40万元首付款。有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推出分期首付,这种行为属于违规。

  6、二套房贷利率增高

  政策: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解读:同样,对刚需购房者没有影响,购买二套房的职工,因利率提高,则面临还款数额增加。

  7、还款额度有了底线

  政策: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25%;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解读:对购房者来说,限定了最低还款数额,可能贷款期限缩短,就意味着多买一套房可能会影响家庭生活质量。比如家庭每月总收入为1 万元,那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话,每月还款额度不能低于3500元。

  8、新政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从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如借款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提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上登载的时间是在2017年5月1日之前的,可按调整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铁路分中心可参照执行。

  解读:黄先生4月25日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备案时间为5月2日,则要按照新规来执行,如果黄先生想按照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要在5月1日之前取得备案证明,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则需要在5月1日完成过户并办理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