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时间:2021-04-05 15:48:09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7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我们都知道社保可以断交,也可以转移,在这个过程中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会牵扯到一个"滞纳金"的问题,那么具体什么是社保滞纳金?2017社保滞纳金怎么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社保滞纳金计算,欢迎大家参考!

2017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什么是社保滞纳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就是对社保滞纳金的一个法律文献解释。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按月补缴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签约时间的2个月内参保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参保的,滞纳金从劳动合同签约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该单位办理参保增员的当日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3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延期参保滞纳金由系统在月初建帐时一并生成。

  北京社保补缴滞纳金怎么计算?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分险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即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包含)之后的保险费时,按照补缴金额分险种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养老保险不再加收放大系数。

  举例说明

  某用人单位2015年7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4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5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6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5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6月1日起,至7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比如,该员工5月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单位缴费:879.36元,个人缴费:262.51元,总计:1141.87元。

  滞纳金:1141.87×39×0.0005=22.27元

  养老保险放大系数

  保险法实施以前

  根据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规定,单位补缴时,以被补缴职工相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放大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历年规定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被补缴职工以本人相应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乘以相应补缴年度个人缴费比例补缴,差额部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补缴养老保险需加收放大系数的情形?

  补缴起、止日期为2011年7月之前的保险费时,养老保险需加收放大系数,不计算滞纳金。

  举例说明

  某单位2013年6月要为某职工补缴2005年5月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为2000元,如何计算其补缴费用?

  正常情况:单位缴费:2000×20%=400元;个人缴费:2000×8%=160元; 单位和个人共计缴费:400+160=560元。

  加收放大系数: C=2012年社平÷2004年社平=5223÷2362=2.21

  单位缴费:2000×2.21×20%=884元;

  个人缴费:2000×2.21×8%=353.6元

  单位和个人共计缴费:884+353.6=1237.6元。

  二者差额:1237.6-560=677.6元。

  所以,单位共缴费:1077.6元,个人共缴费: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