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江西2016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了,可以还有一部分不是很了解,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查看!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通知》规定,今年我省调整的人员范围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挂钩调整办法有所不同。企业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体现“长缴多得”。对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根据相关要求,企业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含从2016年1月起补发的`资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
调整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办法
1.定额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挂钩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也是目前全国多数省份通行的做法,与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办法基本相衔接。
3.适当倾斜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再按高龄倾斜调整标准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倾斜调整办法和标准相同。
发放时间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资金9月底前基本发放到位,最迟10月底前将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包括未参保暂由单位调整和发放的)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