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平均工资2015

时间:2021-01-05 11:33:1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珠海平均工资2015

  关于珠海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数据,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至止,以2014年全市或各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2014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7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4389元,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三灶科技工业园)4697元。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

  延伸阅读:

  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我市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的缴费标准将启用2014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据了解,2014年全市“月平工资”为5227元,斗门、金湾“标准线”不同。

  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有变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有关数据,2014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27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4389元,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三灶科技工业园)4697元。2015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的缴费标准将按2014年“月平工资”新标。

  “‘月平工资’的调整将会对社会保险缴费产生影响。”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平工资”调整影响的是缴费基数。根据规定,“月平工资”调整后仅影响到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对其他险种缴费无影响。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来说,如果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内,则缴纳的社保费金额没有变化。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以市“月平工资”为例,执行“新标” 为5227元。如果参保人月工资超过了5227×3=15681元(上限),则缴纳基数是15681元;如果月工资低于5227×60%=3136元(下限),则缴纳基数是3136元;如果参保人月工资在3136元至15681元之间,月工资就是缴费基数。

  “按基数下限缴费的单位和职工,单位缴费将每月增加20.22元,个人缴费将每月增加6.74元。”该负责人表示,我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按省下发的标准执行。

  社保待遇相应提高

  据了解,我市“月平工资”提高后,参保职工享受的与“月平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以市“新标”5227元“月平工资”为例,退休人员持有的“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最低保护线增加27元,由223.92元增加到250.92元;在职人员按下限标准缴费及按上限标准缴费的人员,其“市民卡”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分别增加10—84元不等;新参加医保在6个月以内的职工,住院费用最高报销额度(“月平工资”的5倍)增加2810元,达26135元;参保6个月以上到1年之间的职工,住院最高报销额度(“月平工资”的15倍)增加8430元,达78405元。

  此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享受的待遇都将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