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21-01-05 14:23:27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了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深圳生育保险报销适用什么范围?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适用范围

  在深圳市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可用社保/医保卡在医院刷卡支付。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深圳生育保险不能单独购买。享受生育保险必须是已购买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疗保险三档(原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暂不能享受。参保人到市外生孩子均可回深圳报销。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现金,回深后到社保窗口进行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

  (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3、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一)在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