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时间:2020-12-30 13:45:0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不同地区的收费利率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示例:

  云南:

  近日,云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全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93%下调到0.75%,生育保险费率从0.8%-1%下调到0.5%,预计今年10月至12月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1.21亿元,2016年可减少用人单位缴费5.22亿元。

  “这次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依据统筹地区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存量划分,不搞一刀切。”云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政策调整主要取决于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给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 通过降低费率,逐步消化过多的基金存量,将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促进基金良性运行。”

  据了解,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正常规模控制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超过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下调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浮费率。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控制在6个月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支付额的,下调生育保险费率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费率调整不会影响参保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落实。

  德州:

  工伤保险将按行业划分为8类不同基准费率缴费,平均费率由目前的1.05%下降为0.95%;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调整为0.5%。

  全市将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各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2%、0.4%、0.7%、0.9%、1.1%、1.3%、1.6%、1.9%。按照新标准测算,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约为0.95%。

  根据规定,对于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费率时将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对于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则按新的行业风险分类重新划分行业类别,如原执行的费率高于行业基准费率的,在本行业内规定的费率档次按就低就近原则执行;如原执行的费率低于行业基准费率的,在本行业内规定的费率档次按就高就近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