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问题解答

时间:2020-12-14 11:58:46 工资待遇 我要投稿

2015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问题解答

  根据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14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情形公积金提取额度不一样。其中6种情形下可以提取存储余额,8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全部存储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2015关于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的相关问题解答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备注】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相关问题解答】

  一、本人非深户,已经在深圳上班3年了,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现打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户缴纳房租可以吗?提取额度是多少?可以全部提取出来吗?

  【回答】:根据规定,支付深圳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额。具体提取额度计算如下: 提取金额=最后末次汇缴月缴存额*50%*可提取月份。

  二、我是湖南户籍,在深圳上班几年了。现打算回老家生活,已经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可以提取多少?提取额度是多少?

  【回答】:根据规定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额,这属于销户提取。

  三、我在长沙买了房子,明年4月交房,想将公积金提取出来交契税,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面钱一次提取完吗?刚听同事说一次只能提60%,是真的吗?

  【回答】:职工异地购房消费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需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