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4-08 09:21:13 通知 我要投稿

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总七篇

  现如今,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班的通知模板汇总七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停 课 通 知

  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xx年国庆节、中秋节的'放假通知,结合本学期教学计划,现将校外培训班国庆节、中秋节停课安排如下:

  9月29日——10月8日 停课

  周末班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3日(周五)——10月15日(周日)

  四点半课程下次上课时间如下:

  10月11日(周三)——10月12日(周四)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9月21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位学员、家长:

  根据国务院对20xx年元旦的放假规定并结合我宫的具体情况,元旦期间停课安排如下:

  12月30日至1月1日白天、晚上所有课程暂停,课时顺延。个别专业、班级有补课的',请以任课老师具体通知为准。

  如无特殊情况,请各学员按照海宁市青少年宫20xx秋季课程时间表上课。

**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月**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县市区科协、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宜昌市第十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的`通知》(宜市科协普字〔20xx〕2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市中小学科技辅导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市科技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活力,组织参训人员系统学习本届科技节各项竞赛项目、竞赛规则及程序要求等,熟悉青少年科技节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流程,提升组织指导竞赛能力,确保第十六届青少年科技节顺利开展。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19日

  培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需要住宿的县市参训人员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报到,城区参训人员于5月19日上午8:20前直接在会场报到。

  (二)培训地点:夷陵饭店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科协分管副主席,各县市区青少年科技节活动具体负责人(科协、科技馆或教育部门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

  四、培训内容

  (一)青少年科技节网上报名系统操作说明。

  (二)第十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竞赛类、评审类项目竞赛规则及其它注意事项。

  五、培训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落实参训人员,于5月16日前将回执报送组委会办公室或直接发送至QQ。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高新区所属学校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会回执,其余县市区由各县市区科协整理汇总后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

  联系人:汪诗艳,6453504,15171813767,QQ:1281080739

  徐 伟,6453504,13545855501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2号)及学校校历安排,现将我校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元旦放假及周末双休日时间为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1日,共3天。其中,20xx年1月1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20xx年1月2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需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各位教职工:

  为了更好开展学校体育运动,增强教职工身体素质,普及学校乒乓球爱好者的技能,经研究,我校乒乓球爱好者协会,再次举办技能提高培训班。欢迎各位教职工积极参加。

  一、培训时间

  20xx年5月23、27、30日,下午16:00—17:30(协会正常活动时间)共3次培训课。遇到学校有重要活动顺延。

  二、培训地点

  校文体中心乒乓球馆

  三、培训对象:乒乓球爱好者协会会员和其他教职工。

  四、培训内容:

  普及与提高基本功。

  强化基本功的同时,增强身体素质的`训练,使乒乓球爱好者更好更快的掌握基本功并能运用自如。主要包括正手攻球、反手推挡、基本动作与步法的相配合等强化培训。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培训为免费培训,运动器材等自行解决。

  2、参加培训人员要合理安排好岗位工作,遵守考勤及训练纪律,确保培训成效。

  校乒乓球爱好者协会

  20xx年5月18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公司各部门:

  为了加强煤业公司培训费用管理,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促进培训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同生董发有关规定,结合我煤业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指定本办法,培训及培训经费的有关规定:

  1、煤业公司培训科负责整个煤业公司各级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

  2、内部培训为煤业公司培训科按计划组织的各类员工培训、有关业务部门或机关科室根据本部门特点组织的.培教活动和经主管领导审批的各类应急培训项目等。

  3、无论内部培训还是外出培训,必须按要求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经培训科、培训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培训科办理有关手续后进行。

  4、培训经费来源:按照有关规定,培训费用按照煤业公司工资总额的1.5%提取,专款专用。

  5、培训经费用于支付学员外出培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授课教师、实践指导人员的授课津贴和有关组织单位的培训补贴,还用于购置教材、教学资料、教学办公用品等各类按正常程序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费用以及用于培教工作考核奖励资金、培训基建资金等。

  6、所有培训费用由培训科核实,培训主管领导、煤业公司领导核批后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外出培训文件没有及时到达培训科不予报销。

  7、煤业公司要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奖励在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采用年终总评方式,鼓励广大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促进员工队伍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x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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