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时间:2022-05-23 18:52:02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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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考试通知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考试通知4篇

考试通知 篇1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20xx年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未通过名单下发给你们。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考试结果通知到考生本人,以便考生可以尽早复习。

  二、各单位要在8月10日至20日之间将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综合笔试费用交到市卫计委,执业医师140元/人,助理医师110元/人。

  三、各单位在8月10日至20日期间统一补交考生黑龙江省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已提交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及“村村大学生”不需提交。

  口腔技能考试成绩另行下发。

  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2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7月17日9:00
—7月26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
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确认通过后至
7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
10月6日9:00
—12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4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10月20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1月25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考试通知 篇3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 篇4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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