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5-14 13:29:07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培训通知集合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你所见过的通知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通知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培训通知集合5篇

培训通知 篇1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培训通知 篇2

各位居民朋友:

  一一预防疾病、守护健康,构建和谐家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九水东路社区联合九水街道佳家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广大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公共讲座,为居民朋友普及健康知识,做到有病早预防、早治疗。本月特邀请青岛第八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专家王永久主任为大家授课,主讲《慢病预防、治疗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欢迎广大居民朋友积极参与。

  时间:20xx年3月29日 14:00

  地点:XX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XX社区

  20xx年XX月

培训通知 篇3

  为了落实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准备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研究,定于9月20日在农业大学校友楼召开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区准备工作会议精神;讲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及经办规程;讲解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表格填报要求。

  二、参会人员

  镇处分管领导、经办部门负责人各1名,各村(居)委会经办人员各1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年9月20号。

  2、地点:农业大学校友楼。

  四、有关事项

  1、开会期间将会发放入户调查表及宣传单,请各村(居)委会于会后领取。

  2、请各村(居)委会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16日前由各镇处统一报至区社保处。

培训通知 篇4

  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组工、人事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忠诚敏锐、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组工、人事干部队伍,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组工、人事干部轮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组发[20xx]31号)要求,经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举办全县第一期组工、人事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地点:

  三、培训时间:

  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学制2周。

  四、培训内容:

  根据《重庆市干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学习为重点,突出素质能力教育的内容,研究解决组织、人事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强化组织、人事工作基本理论、主要业务和基本技能的教育培训,使全县各级各部门组工、人事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观察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说服教育能力。

  五、注意事项:

  1、参训学员每人交培训费、资料费100元(此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生活费自理。乡镇要住宿的同志可在报名时与县委党校联系。

  2、请各位参训学员带上两个条例以及垫江县“保先”活动工作简报第2期(“保先”活动培训资料)。

  3、请参训学员于20xx年x月xx日下午5:00前到县委党校报到注册。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20xx年)》(豫人才[20xx]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xx〕774号)精神,作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重要补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名师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用2年时间(20xx~20xx年),组织约1400名省级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每学科培训时间为期一年,合格者,颁发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通过为期一年的培训,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特别是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省级名师培育进一步夯实基础,为市、县骨干教师培育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未覆盖的'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担任市、县级名师,或市、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

  三、培训方式

  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融理论学习、实践操作、问题研究于一体,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按照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终极评价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通过集中培训,开阔教师的视野,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与成果,促进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校本研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进一步转变和实施新课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养成教师终身学习的习惯,提高教师终身发展的能力。

  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创造性地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人才培养,促进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的课题,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课题结项证书》。

  通过全面考核,培训对象能够按要求完成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完成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任务的,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四、其他事宜

  1.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包括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管理办法,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培训团队,实施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2.请市、县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和遴选条件抓紧遴选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并利用河南省教师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管理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xx年9月25号。联系人:陈保新;电话:0371-620xxx9,139384xxx;邮箱:xxxx@163.com。

  3.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基础教研室另行通知。

  4.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海涛;电话:0371-6969xx;邮箱:xxxx@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xx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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