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时间:2024-04-07 10:40:56 宇涛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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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精选10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通知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精选10篇)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1

  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今天召开全校师生节前安全教育,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间注意安全,做好以下几点:

  一、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是119。

  二、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过马路注意来往车辆,走路要走人行道,靠右行,注意行路文明,到户外扫墓时,骑车、乘车或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放学上学不要乘坐超载车辆、非载客车辆。

  三、加强出游安全

  严禁学生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没有家长陪同不准单独到溪边、水库和池塘、工地等危险处所玩耍,回家、返校或与家长出外旅游,应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防止发生财物遗失、人身伤亡事故。

  四、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假期认真完成各科作业,一切活动听家长的`安排,不私自外出游逛,不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任何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和危害社会的活动,严禁任何学生进营业性网吧、歌厅、迪厅、游戏厅。

  五、流感的预防

  1.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时要主动捂住口鼻,不让飞沫溅到旁人。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卫生习惯。

  2.减少或避免接触感染源,尽量少到拥挤的公共场所停留,到公共场合,尽量做到戴口罩。

  3.随着季节的变化,及时增减衣物,注意保暖,防止受凉。

  4.均衡饮食、多喝白开水,适当吃些水果。

  5.保证足够的睡眠。

  6.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7.如果不幸感染了流感病毒,可以遵从医嘱服用药物。

  8.必要时可注射流感疫苗,以增强机体免疫力。希望同学们能做好疾病预防,保持健康的身体!

  六、预防食物中毒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三无”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5、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七、管制、刀具、火柴等安全教育

  1、管制刀具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法律规定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它是刀具的一部分。

  2、严禁学生随身携带或存放管制刀具及危险器械。

  3、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的物品进入校园。

  5、不随意燃烧废纸等。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2

各村、乡直属各单位:

  清明节即将到来,祭祖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烟花活动将大幅度增加,为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现就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各村务必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村支书为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划分好责任区,发挥好村级森林防火员的作用,如发生火险,乡村两级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对因组织不力、延误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各村要落实好《耒阳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立即开展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墙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充分宣传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保群众有清醒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火源管理,实行死看死守。各村要动员组干部、森林防火员行动起来,分片包段,全面落实看山头、看坟头、看地头、看路口等措施,特别是要把香、纸钱、烟花等火源作为清明节期间看护的`重点,加强防范与监管,燃放者为火源的直接责任人;林业站人员要全部进入岗位,严密监控火情,严防山火发生。

  四、严厉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乡防火工作小组要深入一线,逐村、逐组、逐地块、逐段进行巡查,打现行,抓典型。要划分查处野外用火责任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声势,确保取得实效。

  五、强化值班备勤,规范信息报告制度。乡村两级干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对值班情况进行调度。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准确向上级报告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清明节期间全乡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各村要于每天下午5:00前向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防火情况。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3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研判,周密组织部署。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天气有所转暖,加之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征通行,旅游踏青、扫墓祭奠出行叠加,尤其是国道和962县道(东源至鸳鸯头路段)、964县道(乍洋至石山路段)、城关至东狮山风景区路段交通流量将大幅增涨,可能出现春运后第一个交通流高峰。从近3年全县清明节期间事故分析看,主要呈现4个特点:

  一是无证驾驶、超速、违法超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类型;

  二是下午15时至17时是事故高发时段;

  三是假期第3日事故多发;

  四是小型客车、超标电动车、摩托车是引发事故的主要车型。各农村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要结合本地实际,要加强辖区重点景区、国省道、通往墓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早调整部署,科学安排勤务,突出加强对重点车型、重要时段和易发事故重点违法行为管控,全力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

  二、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应急处置。

  清明节前,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对景区、墓区周边道路,特别是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开展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急弯、长下坡、高落差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状况,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山区道路可能存在局部突发小气候等隐患要提前做好警力、设施的应急处置准备,必要时采取限制通行管制措施。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墓区、景区停车泊位和进出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停车泊位明显不足的要及时协调增设临时车位,加强路面交通疏导,防止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特别是停车泊位远不能满足需求的墓区,要积极协调民政采取引导分批放行,减少车辆进入墓区,缓解墓区道路交通压力。要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准备工作。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调配相关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提前投放到易发事故、拥堵点段,确保一旦急需能够快速反应、高效施救、及时疏通,严防发生次生事故和严重拥堵。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到景区、墓区周边重点路段,以及长下坡等关键节点。落实错时勤务,严格加强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防止发生严重交通拥堵。要紧盯客车、旅游包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各农村派出所要坚持依靠乡镇委政府,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严把乡村道路出行主要关口,防止超员面包车和违法载人车辆出村上路。交警大队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职能,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积极指导配合农村派出所,认真做好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景区、墓区周边及城郊结合部道路的巡查管控,严格查处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逆行、乱停放等违法行为,规范通行秩序,维护交通安全;要加强与高速交警部门沟通、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免征通行费期间的交通组织和应急分流工作;要积极协调市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提前做好占道施工项目和隐患整改路段的.秩序疏导和安全维护,督促施工单位在清明前抓紧完工撤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清明节期间,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四、强化宣传提示,服务平安出行。

  3月29日前,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两公布一提示”,向社会公布本地清明节假期交通研判和交通组织情况,公布辖区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介,实时发布清明节期间辖区主要道路的路况、天气信息和交通管理措施,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注意行车安全事项。要在景区、墓区道路等车流密集点段,宣传介绍国省道、山区道路、雨雾天气安全行车常识,教育群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措施的宣传力度,提示、引导群众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及时撤除现场,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要呼应清明节庄严肃穆的节日特点,在加强交通严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公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严格值班备勤,及时报送信息。

  清明节假期,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执勤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一旦发生严重交通拥堵和死亡交通事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报县局指挥中心和市局交警支队值班室。县局将派出督导组开展清明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督导。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领导要带队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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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4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人流、车流不断增多,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清明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大,气温逐渐回升,群众开展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加等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清明节期间重点领域安全平稳

  各地、各学校对春季大风季节、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部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强化清明节期间校园巡防工作,检查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转,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充分发挥好人防、物防、技防作用,大门口要严格落实安装硬质隔离设施的要求,依托门禁系统,切实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进出校园的教职工私家车,做好登记,坚决杜绝出租车及其他社会车辆进入校园,绝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做好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消防隐患排查。重点看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馆、图书馆、家属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消防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各类消防器材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重点对各类改建、新建、扩建工程的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排查施工工地机械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倒塌的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试剂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储存和保管。清明节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一方面要采取措施严禁在学校教学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确保校内安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鞭炮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强化值守,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地、各学校要强化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5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我们缅怀逝者、悼念先人、追忆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为了保证同学们能够度过一个轻松、安全的清明节假期,现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我校定于4月5日放假,共1天(具体时间以各年级微信群通知为准)。

  文明祭祀防火灾

  1. 清明时节是森林火灾集中高发时期,家长带孩子上坟祭祖时要遵守各地“禁燃放”规定,不燃烧纸钱香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吸烟等。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清着火地点,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

  2. 倡导大家通过敬献鲜花、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 树立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

  3. 家长和孩子外出踏青时,要注意用火安全,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疾病预防和饮食安全

  1. 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如手足口病、流感、诺如病毒、急性肠胃炎等。家长要教育孩子勤洗手,多喝开水,加强体育锻炼,少到人口密集的地方玩耍,有效预防春季常见传染病;

  2. 假期家长还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避免食用过期食品、生冷食品等,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防溺水安全

  天气转暖,假期里请家长一定看护好孩子,让孩子牢记防溺水安全常识,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交通安全

  清明假期期间交通拥堵,家长要教育孩子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

  1. 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并且左右观察确定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乘车时遵守秩序;

  2.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3. 放假回家、返校途中及出行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乘坐有资质的、车况好的营运车辆,严禁乘坐黑车、农运车和超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居家安全

  1. 教育孩子注意防火、防电、防煤气中毒等相关事宜。加强消防“三清三关”教育,告诉孩子不乱动、乱拆电线、插座和电器设备,不要在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玩耍,谨防高空坠落,并让孩子牢记110.119.120等报警电话;

  2. 教育孩子居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注意防骗、防盗、防抢;

  3. 告诉孩子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络链接;不向陌生人或上认识的人汇款、转账。发现被骗上当后,尽快报警。

  心理安全

  1. 假期家长要多关注子女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多与父母、老师、同学沟通交流,多参加体育锻炼;

  2. 家人之间要多关爱、多理解、多宽容,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活动,构建和谐幸福家庭;

  3. 提醒孩子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完成好假期作业。 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离不开家庭的支持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度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而充实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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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宜府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现代生产生活中的重要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工作通知。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特种设备10486台,其中锅炉2037台、压力容器4234台、电梯1952台、起重机械2037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74辆、游乐设施51套、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28万余只,特种设备保有量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强制更新淘汰等工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非法安装、无证作业、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仍然存在,特种设备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薄弱;一些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加强监管、防范未然,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宜春”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

  (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解决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及投入问题。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督办辖区内重大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到位。严格实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和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巡查,发现严重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二)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要带头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抓基层、打基储规范管理”,转变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行为。加强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及注册登记工作,严把特种设备许可准入关。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持证培训及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协助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安全工作通知》。组织并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教育、卫生、旅游、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要求,在本行业领域内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掌握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和动态变化,定期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同质监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名员工、每一台设备,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三、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江西省地方标准要求,认真开展以岗位达标、管理达标和全面达标为内容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创建及评价工作,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把标准化创建过程作为促进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过程,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纳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每月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管理人员每半月对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作业人员每班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进行一次以上巡查。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包括违章作业行为都要及时整改,并留存记录、上报情况;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建立严重隐患整改台帐,做到应急预案、整改措施、责任人员、资金投入和整改时限“五到位”。

  (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宜春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责任实施意见》(宜市质监特发〔20xx〕9号),提高“三类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四)建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尤其是爆炸当量较大以及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一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有针对性的经常组织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各类载人设备均应建立或签约一支维修保养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所有载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应组织定期的救援演习,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五)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至10月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质量监督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严格开展以“三无一超”(无证安装、无证使用、无证上岗及设备和安全附件超期未检使用)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个制”(问题列表制、限期整改制、任务到人制、责任追究制、结果督查制)的要求实施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书面告知制度;对隐患整治不力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三从严”(严查、严管、严处)管理企业,必要时给予通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或者上公示;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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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7

区公管所、区航管所、区渡口办、道路客运企业、各中小学、各老年协会:

  春天是广大人民群众旅游、祭祖扫墓的良好时机。在这些活动中,人流相对较多,各种运输工具根据市场的需求,积极运送游人、香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往年的情况看,非客船、客车运客、搭客甚至超载等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做好今年的春游、清明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现就有关事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游、清明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规定,“安全生产法人全面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要重视春游、清明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和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各项管理活动,取得春游、清明交通安全工作的主动权。

  二、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各有关单位要教育广大运输经营业户遵章守法、规范经营;严禁非客车(船)载客、搭客,严禁带病车(船)投入春游,严禁超载,严禁客渡船在浓雾天气和大风浪天气时冒险经营;春运刚过,要克服“松口气”和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执行安全运输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道路客运企业要教育司乘人员,即使各种条件符合上级要求,任何时间均不能在等级外山区公路运行。对于非法营运车(船),要鼓励社会各界及时举报,一经查实,要坚决从重处罚。各有关单位在组织春游和扫墓活动中要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做到活动前讲安全,活动过程保证安全。

  三、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春游管理。

  凡是要组织春游活动的学校,其活动必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坚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地的原则,并由组织能力强和有经验的专人负责组织学生的全程活动,不得为节约经费而要求车(船)业主超载;没有特别需要不进行远距离、大规模的乘船活动;如确需租用客车外出春游,须经教育、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专业运输企业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出游,不得租用非客车(船)、三无车(船)、带病车(船)出游。

  四、要加强各老年协会的各项出游活动的管理。

  各乡镇老年协会进行各种活动时,必须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同意后按报告人数、地点和内容进行活动。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因各种条件所限,他们在各种外出活动中的安全特别重要,因此要指派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同志负责组织全程活动,并对全体老人的安全负责。活动中不得租用非客车(船)、三无车(船)、带病车(船)。包车出游时必须办好包车手续。

  五、要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天气逐渐转暖,上下岛群众参加春游、清明扫墓活动可能日益增多,渡口安全、渡运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会随之增加。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管理,维持渡运秩序,确保渡口安全。

  六、严格监管。

  区公管所、区航管所要及时分析群众活动中的各种情况,主动进行路检航查工作,要特别重视运输源头,风景区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要坚决打击非客车(船)的搭客行为,及时查扣带病车(船),坚决取缔“三无”车(船)搭客、组客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三无”车(船)搭、组客行为,就要坚决进行拆解,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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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8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清明节是群众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奠活动的高峰期。为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弘扬殡葬新风,过一个生态、文明、平安的清明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要以“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纪念先人、缅怀先烈、孝亲感恩的精神需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大力倡导家庭追思会、上祭扫、社区公祭等文明祭奠方式,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法。要充分发挥村(居)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不在路边、广场、小区、树林、草坪、建筑物下等场所化纸钱、烧冥物,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安全祭扫责任制。

  清明节期间,是群众祭扫人流、车流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火灾的易发期。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服务保障能力。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祭扫接待工作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合理设定祭扫路线和区域,疏导分流祭扫群众聚集规模,严防发生踩踏、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要建立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各级宣传、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城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交通疏导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宣传部门要紧紧围绕“文明祭扫、生态殡葬、平安清明”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电视、络等媒体上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宣传倡导文明、生态祭扫新风尚;公安交警部门要定人定岗,切实维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指导培训消防器材使用,消除火险隐患;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的特点,加强森林防火检查;交通部门要合理调整线路、增加运营车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工商、物价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殡葬用品和哄抬物价、虚假宣传等经营欺诈行为,维护好殡葬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科学合理设置祭扫观察点,选派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殡葬收费项目、收费价格、服务质量问题;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自愿选择服务收费区别开来,宣传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节俭办丧事;要全面推行殡仪服务承诺制度,大力推行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工作的群众满意度;要严格按照“丧属至上、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的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推进殡葬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改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本民生保障。各区县要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殡葬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立足实际,把推进殡葬改革与群众殡葬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投入,对城区“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保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基本殡葬费用优惠减免,建立财政奖补生态安葬,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力度,不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殡葬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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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9

尊敬的业户朋友:

  您好!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我国各民族最重要祭祀祖先的节日。时至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了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巩固小区的消防工作,玫瑰新村碧桂园物业真诚希望广大业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我检查。及时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严禁在楼道内燃烧锡箔、纸钱,保持楼道内空气流通及楼道整洁。

  二、严禁在园区内燃烧祭祀物,更不能靠近车辆、绿化带、易燃易爆物品边等地方焚烧,避免引发意外事故。

  三、在您需外出时,关好水、电、煤气总阀,请将防盗门和窗反锁,保管好您的门禁卡,防止不法人员混入进行入室盗

  四、安全使用电器,定期检查使用电器的线路是否老化,发现情况及时整改,对长期不用的`相关电器,请切断电源,避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火灾隐患。

  五、安全使用燃气,经常保持室内空气畅通,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看管,避免因人离开造成锅灶烧干引燃造成火灾;经常检查燃气管道是否老化,发现异常请及时拨打燃气公司电话。

  六、请自觉维护小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不随便动用消防器材,发现损坏现象请及时向凤凰管家报修。

  七、保持小区各消防通道畅通,切勿占用及停放各类车辆。

  八、发现火情及时致电您的凤凰管家。

  九、若您的亲朋好友来访,请告知其勿随意停放车辆,并配合我们的巡查登记工作,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小区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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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安全注意事项通知 10

亲爱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

  明天就开始清明假假期啦~在享受假期欢乐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容不忽视!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月节、祭祖节,节期在仲春与暮春之交。清明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清明节是传统的重大春祭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数千年以来的优良传统,不仅有利于弘扬孝道亲情、唤醒家族共同记忆,还可促进家族成员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为了让您和孩子拥有一个安全、快乐、有意的.义假期,请注意以下几点:

  1、祭祀安全

  扫墓期间审慎评估户外风险,拜祭期间一律不得擅自离开爸爸妈妈,不在马路上玩耍、不横穿马路。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前往人多的地方跑。

  2、饮食安全

  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生的食物、不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和野生植物。

  3、居安家全

  请家长不要留孩子独自在家,避免发生意外无人救助。教育幼儿不攀爬窗户、阳台护栏。

  4、外出交通安全

  出行时候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遵守交信通号及交通标志。

  让我们共同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

  最后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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