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1-12-10 14:24:11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锦集十篇

  现如今,各种通知频频出现,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宣传活动通知模板锦集十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4月25日是全国计免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一大早马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计免、健教等相关工作人员在中心广场进行预防接种知识宣教活动。

  中心工作人员利用悬挂横幅、口头宣教、发放宣传资料及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五十余份,张贴宣传画报8张。同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疑问,并向他们宣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等相关政策,且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呼吁他们为了儿童健康,请及时带儿童到中心进行正规疫苗接种。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了解了国家在预防接种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并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对我镇预防接种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为了加强预防接种疫苗工作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影响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保证免疫接种率,有效地防止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达到最终消灭疾病的目的,义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于4月25日开展了主题为“4.25计划免疫宣传日”的志愿活动。

  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对计划免疫的程序,疾病的预防以及在预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宣传,在义洲中心门口,散发了200多份关于计划免疫的宣传资料。

  此次医务志愿者活动,普及了预防接种的知识,广泛宣传了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提高了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大众自觉接种疫苗的意识,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儿童免疫预防接种,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1986年6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每年4月25日开展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1990年以来,每年选定一个重点内容作为当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活动的主题,今年的主题:接种疫苗,保障健康。

  适逢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XX市疾控中心、如城街道卫生所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文峰大世界门前,举行大型咨询活动,积极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气氛热烈,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宣传活动吸引了人们驻足观看,现场发放了预防接种宣传单,解答了诸多家长们提出的问题。所内电子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计划免疫知识。深入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宣传麻疹、脊灰、乙肝等防治策略。

  XX市电视台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报道,到如城街道卫生所现代数字化门诊拍摄了儿童预防接种现场实施情况,包括体检、登记、询问、接种、留观等程序,并对门诊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采访,内容包括计划免疫基本知识以及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比如儿童6周岁前应该接种多少种免费疫苗、预防多少种疾病,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区别,接种后有哪些副反应等等。现场还对部分家长进行了采访,儿童家长对如城卫生所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表示满意。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乡镇计生办、县局各股(站、室):

  20××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的和谐、文明、健康、富裕,直接关系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长期、合理、均衡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届世界人口日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县人口计生局定于20××年7月11日在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纪念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以结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宣传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选取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为主要活动场所。

  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宣传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优先展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成果;针对家庭及其成员的基础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的照料;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四、请各乡镇及时将本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宣传月活动能否搞好,关键在于组织保证,重点在落实。根据县综治办《关于开展第27个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局机关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20xx年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对象范围。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室、站、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各室、站、队、中心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由于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为宣传月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宣传发动,营造声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次宣传月活动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搞好宣传活动,首先要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综治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开展宣传月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局综治领导小组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日、党员集中学习日,广泛宣传学习全国、全区、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中央和区、市、县领导同志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指示精神;宣传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宣传区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做法、新经验等。二是参加由县综治办牵头的集中活动。4月7日在大战场镇开展集中宣传,设立咨询点一处,发放各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余份,悬挂横幅1条。

  三、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为了把宣传月活动内容落到实处,一是学习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事例,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到了“抓早,抓小、抓了”防微杜渐,严防各种矛盾激化。二是建立完善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理论素养。全局无一人参加“XX功”等邪教组织,无一人参与“黄、赌、毒”等丑恶行为。四是制订XX县国土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进一步贯彻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了依法管理国土资源工作的进程。五是深入开展了治安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防范力度,严格按照创安工作要求,及时在在门房安装的1套红外线电子监控设备,通过安排夜间值班人员对办公楼值班,消除了治安隐患。截止目前,我单位没有发生失窃、失火等现象,使系统平安创建工作更加深入扎实。

  我局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同志还未能从思想上认识到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突出表现在对综治活动宣传不到位,宣传材料准备不充分。二是个别同志不能正确处理宣传活动与业务的关系,单纯为宣传而宣传,两者结合的力度不紧密。上述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切实提高实际工作的实效。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随着感染性疾病的控制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过敏性疾病的发病率在全世界范围内呈逐年增高趋势,已成为各国zf高度关注的全球健康问题。在西方国家,过敏性鼻炎和哮喘的患病率近40年内迅速增加。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计,全球约1亿5千万人患有哮喘,其中50%以上的成人及至少80%的儿童患者均由过敏因素诱发,每年有18万余人死于哮喘。食物过敏、湿疹和药物过敏的患病率近年也明显升高。美国有300万人对花生和坚果过敏,6岁以下儿童食物过敏的患病率为4%,成人为1%~2%。食物过敏已成为严重过敏反应和过敏性休克的主要原因20xx年世界过敏性疾病日宣传活动通知。

  过敏性疾病是慢性病,疾病产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对患者及其家庭,对卫生系统和全社会有严重的影响。过敏性疾病的空前流行给很多国家的卫生资源带来巨大的财务负担和压力。因此,我们要认识过敏性疾病,正确对待过敏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为普及过敏知识,使更多的过敏患者受益,武汉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将于20xx年7月8日举办世界过敏日主题活动,届时将开展过敏知识讲座、医患互动等众多丰富多彩的活动,诚挚邀请过敏患者参加。

  活动地点:武汉同济医院门诊二楼。

  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通知 篇8

  凤台县、各区教育局、交警支队,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20__]2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__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__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定为3月28日(星期一)。今年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教育日及全年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教育活动。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工作,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录像、组织交通安全训练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广大师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学法、守法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交通安全。要普遍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过街天桥、人行道、隔离防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增加和完善相关设施。在日常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要增派警力,加强对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尤其是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段、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逻;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日前后,中小学校要突出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充分运用校内板报、墙报、校园广播、电视台等宣传阵地,通过竞赛、征文、演讲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常识教育。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学校要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将交通法规教育纳入课堂教学活动中,提倡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或团队活动,也可采取听报告和讲座的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期间,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交通民警宣传小分队进校园活动,再次组织学生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光碟,要求每位学生写出观后感,集中装订成册,并通过具体生动的交通案例,宣讲交通法规,传授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领导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活动中要注意总结并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保障机制,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持和完善小学生放学路队制度、交通安全卡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安全教育日”的成果。请各单位于4月2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或市交警支队宣教科。

宣传活动通知 篇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环境保护厅(局)、文化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团委、妇联、老龄委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是第18次全国“爱耳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历经17年,对推进我国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爱耳、护耳意识,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xx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健康中国”20xx规划纲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中国残联等部门相继出台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残疾人康复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推动听力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由于我国听力残疾人数众多,造成听力残疾的因素复杂,

  听力残疾预防工作体系、防控网络尚不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服务亟待增强,实现“到20xx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为此,特将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确定为:“防聋治聋,精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3日,有条件的地区可酌情安排活动时间。

  三、宣传重点

  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xx-2020年)》,大力宣传防控出生缺陷、发育障碍、疾病及伤害致听力残疾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全面推进新生儿听力筛查;大力宣传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重大意义,推进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适配等工作,落实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大力宣传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增强人民爱耳护耳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全面营造关爱、帮助听力残疾人康复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残联、教育、

  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协调行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方式增强“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听力健康,重视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的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渠道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广泛组织发动专业机构、学术团体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发放科普资料,开展咨询、义诊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深入学校、社区,组织好听力健康宣传工作;要继续在北京和有条件的大、中城市举办“爱耳日”公益音乐会,打造品牌宣传活动。

  (三)整合推进相关工作

  各地要以“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多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聋治聋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活动。

  要推动健全听力残疾防控体系,重点做好遗传性耳聋和先天性耳聋预防工作,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有效减少听力残疾的发生。

  要推动建立听力残疾“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服务及管理模式,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对听力残疾儿童实施早期干预、提供全面康复教育,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推进融合教育。

  要拓展业务范围,向成年听力残疾人普及康复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供听力健康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使其提高生活质量,享受幸福人生;

  要整合资源,形成政府扶持、全社会参与,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听力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和公益救助体系,推动听力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确保听力残疾人与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四)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活动的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于20xx年3月10日前送第18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惠新里甲8号,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办公室)。

  五、宣传口号

  —— 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 建立“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一体化服务模式

  —— 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帮助听障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 实施听力残疾人精准康复,共建共享小康社会

  —— 全社会共同关注听力残疾人

  —— 普及爱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精准的听力康复,聋人的天籁福音

  —— 防聋重在科普,治聋重在科学

  —— 防聋先行,治聋精准

  —— 防聋治聋,贵在精准

  —— 关注听障儿童全面康复

  —— 提高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意识,确保儿童听力健康

  —— 健康聆听,幸福一生

  —— 重视耳科保健,减少耳聋发生

宣传活动通知 篇10

  7月8日是“世界过敏性疾病日”。最新统计显示,过敏性疾病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疾病,在近30年间,过敏性疾病的发生率至少增加了3倍,涉及22%的世界人口。看似不起眼的湿疹、鼻炎、结膜炎、腹泻、哮喘等过敏性症状,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长期的健康困扰。

  为了提高人们对过敏性疾病的认识,我院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及康复科专家及专科医生,将在当天举办现场义诊咨询活动,并开展相关主题讲座。届时,欢迎广大民众踊跃参与。

  时 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 点:一号楼门诊大堂

  科 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康复科

  详情登录: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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