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1-27 08:43:22 通知 我要投稿

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可以使用通知的机会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那么,怎么去写通知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

  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1

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任务;以新生入学教育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坚持学风建设与考风建设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态度,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围绕学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学院学生实际,充分发挥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学生加强引导,开展针对性强、受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效果好的系列活动,提高学生主动学习、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学生成人、成才。

  三、活动时间

  总体安排:1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11月中旬,为活动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为活动全面展开阶段;第三阶段:12月中旬到12月底,为活动巩固总结阶段。

  四、活动内容

  (一)立思想、正学风

  1、由团委牵头向全院学生发出活动倡议书;通过校园网、奥蓝学生版、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各系学办、辅导员要强化对学风建设月活动重要性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统一全体师生认识,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增强工作透明度,及时公示学风建设工作方案、规章制度、检查结果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3、辅导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主题班会,针对班级学风、班风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4、按照2021级新生入学教育计划安排,切实加强新生学风建设,抓好“一早一晚”早操晚自习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的形成。

  (二)学先进、助帮扶

  1、以上学年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在学生当中广泛宣传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事迹,倡导全院学生争先、创优,开展争创新学年省级、校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活动。

  2、各系通过举办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关心学习有困难学生,通过采取重点关注、同学帮扶等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转变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激发学生学习热情。

  (三)强管理、抓落实

  1、加强日常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2、加强课堂管理: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听课制度,通过学办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情况与任课老师沟通,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明考纪、肃考风

  1、各系学办要广泛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院学办组织2021级新生《学生手册》考试,强化校纪、校规教育。

  2、本学期期末考试前以主题班会、动员大会、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强化考风考纪教育。

  3、进一步强化考试过程管理。辅导员、班主任配合任课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学办要高度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工作。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有效促进学风建设。各学生党总支要要根据各总支、支部学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活动,把学生党员、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要重视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3、为了确保学风建设月活动的效果,鼓励各系学办创新学风建设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探索学风建设新途径。

  4、学风建设是学校永恒的主题,活动结束院学办组织对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给予表彰,并在全院推广。

  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2

  为认真贯彻《国旗法》和中发〔XX〕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开展好我校本学期的升旗活动,请各院(部)结合本院(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国旗法》和《红河学院关于升(降)国旗的'有关规定》,让广大师生了解升(降)国旗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同时,请按如下安排和要求参加本学期的升旗活动。

  一、各院()分周次参加升旗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周 次

  值周院

  周 次

  值周院

  学生处值班人员

  第3周人文学院第9周美术学院普跃平第4周工学院第10周音乐学院张富林第5周国际学院第11周教师教育学院丁雪梅第6周理学院第12周数学学院杨 跃第7周生命学院第13周体育学院姜 斌第8周外国语学院第14周商学院王亚军

  二、注意事项:

  (一)校大学生艺术团国旗班负责升(降)旗,每周一上午7:30升旗,每周五下午17:30降旗;校大学生艺术团管乐队负责现场演奏国歌。国旗班和管乐队需提前20分钟就位,要求着装统一,队列整齐,动作规范。

  (二)参加升旗活动的院(部)以班级、年级为单位提前10分钟集队,各班班长负责考勤;对无故缺席的学生,学校或各院(部)将根据《红河学院关于升(降)国旗的有关规定》的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三)要求值周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家住城区的教师,交通自行解决)参加升旗仪式,负责组织纪律等各项工作。

  (四)举行升旗仪式时,要求所有参加人员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唱国歌。

  同时,凡经过现场的特别是在篮球场和操场上进行运动的全校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升旗仪式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五)值周院(部)领导需认真填写登记表,并于当日交学生处值班领导处。

  (六)预科学生须参加升旗仪式。留学生是否参加升旗仪式不做具体要求,鼓励值周院(部)外的师生参加升旗仪式。

  (七)由于天气等原因影响升旗仪式的,值周院(部)不再顺延。

  (八)学生工作部(处)全体教职员工参加每周的升旗仪式。

  希望各院(部)能够高度重视本学期的升旗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做为本学期学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共同将我校的升旗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备注:

  一、各值周院(部)按要求于周一上午7:20前做好准备。

  二、各班班长负责考勤,并报辅导员处汇总;学生处值班领导负责抽查。

  三、值周院(部)领导认真填写本表,并于当日升旗活动结束后交学生处值班领导。

  四、要求各院(部)对无故缺席的学生视情节给予处分。

  校园举办活动的通知3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文明习惯。中心团委决定在全体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争星夺标”活动。

  一、“星级”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职业高中学生日学行为规范》和《礼议常识》制定“十星级”标准。

  1、尊师星:尊重教师的劳动,上课认真听讲,对老师要有礼貌,不论在校内外,见到老师要主动问候,不对老师有不文明的言行。

  2、学习星:上课专心致志,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做到勤学好问、融汇贯通,珍惜学习时间,学习成绩不断提高。

  3、礼貌星:使带礼貌用语---您好、您早、谢谢、对不起、再见等,说话不带脏字,不骂人、不打人,做到尊敬老师、孝敬父母、热情待人。

  4、卫生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

  不乱扔纸屑,不吸烟、不喝酒、勤剪指甲、勤洗澡。

  6、团结星: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不欺负年幼体弱的同学,不拉帮结派,同学在生活上有困难时,要主动帮助。

  7、纪律星: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损坏学校公物,严禁吵架、斗殴、旷课。

  8、公德星:讲究社会公德,不进“三室一厅一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室、台球室、歌舞厅、网吧),不看有损青年人健康成长的书刊和音像,不在公共场所(教室、楼道)追逐、吵闹、喧哗。升国旗时做到严肃认真、行动迅速,争做升旗手。

  9、劳动星:热爱劳动,做好值日,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做自己该做的和自己能做的事。

  10、仪表星:穿戴整洁,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不化妆,女生不穿高跟鞋,不佩带首饰、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怪发、蓄须、戴墨镜,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二、评选办法:

  1、每期评选一次:先由学生申请,班级建立评委组,组织进行评议。

  2、五星以下的由评委组和班主任老师评议、评选。

  3、获五星的经支部推荐,校团委审核同意后,视为合格团员。

  4、获六至七星的经审核后可作为评选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的基本条件。

  5、获八至九星的可评为“文明学生”给予表彰。

  6、获十星的可评为“文明标兵”,除表彰外将记入校史档案。

  校团委希望各支部在开展“争星夺标”活动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总结,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补充完善方案,确保此项活动在我校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取得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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