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2-07-04 11:01:04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范文集合七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通知,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宣传活动通知范文集合七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爱卫办,省中医药局,委直属各单位:

  20xx年5月31日是第xx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烟草——对发展的威胁”,我国的活动主题是“无烟健康发展”。为加大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控烟履约进程,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宣传函〔20xx〕167号),要求各地在5月31日前后集中开展第30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各地、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爱卫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在世界无烟日前后集中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控烟有关政策法规、烟草烟雾危害、戒烟方法、12320戒烟热线、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等内容。

  (一)省级活动。省将在无烟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专家媒体座谈会,印发20xx年度全省控烟暗访情况通报,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举办“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等。

  (二)各地活动。

  各地要广泛动员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控烟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在学校、社区、工厂以及人群密集的'场所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瞄准控烟盲点和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干预措施。

  二、进一步推进全省“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各级政府机关、卫生计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各类公共场所“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宣传“无烟单位”创建成果,动员更多单位参与无烟环境创建。对已申报成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要适时开展督导、抽查、暗访,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开展烟草流行监测

  各地市、县两级要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扩大健康素养监测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的样本量,获得具有地区代表性的监测数据,为健康广东、卫生强省、卫生强市(县、区)建设提供评估依据。

  请各地卫生计生局(委)、委直属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请勿插在总结文档中)及视频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联系人:赵杰,联系电话:020-83xxxxxx、18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163.com。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爱卫会办公室

  20xx年5月22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部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xx]10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xx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20xx年7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xx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二)视频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奖项设置

  (一)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

  (二)视频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

  (三)宣传画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四)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此项列入年终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4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报送。(具体详见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获奖作品由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病毒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视频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视频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20xx年7月28日是第7个世界肝炎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宣传主题是“了解肝炎,立刻行动”,我国的宣传主题为“爱肝护肝,享受健康”。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将于7月28日在综合门诊开展义诊活动,内容如下:

  1、肝病专家坐诊解读肝病相关知识;

  2、免费检测肝功能、血糖、血脂;免费测血压、体重指数、腹围等。(上午8:00-11:00)

  3、关注我们脂肪肝微信服务公众平台了解肝脏保健知识。

  4、活动当天提供10个免费无创肝脏瞬时弹性检测名额。(肝纤维化、肝硬化、脂肪肝的定量诊断,实现了慢性肝病的无创精准诊断。)

  这次活动,旨在让广大市民更多的了解脂肪肝防治的重要性以及意义,同时对防治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都有裨益,如果确诊为脂肪肝,则需要配合合理的.营养指导,及早治疗。预防脂肪肝,先从健康饮食开始,还要戒除日常生活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生活需要爱心,也需要爱肝,让我们一起通过均衡饮食,合理营养来保护我们的“小心肝”。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7月8日是“世界过敏性疾病日”。最新统计显示,过敏性疾病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疾病,在近30年间,过敏性疾病的`发生率至少增加了3倍,涉及22%的世界人口。看似不起眼的湿疹、鼻炎、结膜炎、腹泻、哮喘等过敏性症状,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长期的健康困扰。

  为了提高人们对过敏性疾病的认识,我院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及康复科专家及专科医生,将在当天举办现场义诊咨询活动,并开展相关主题讲座。届时,欢迎广大民众踊跃参与。

  时 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 点:一号楼门诊大堂

  科 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康复科

  详情登录:

  咨询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7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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