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2-06-23 07:10:55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范文集合6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宣传活动通知范文集合6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7月8日是“世界过敏性疾病日”。最新统计显示,过敏性疾病已经成为世界第六大疾病,在近30年间,过敏性疾病的'发生率至少增加了3倍,涉及22%的世界人口。看似不起眼的湿疹、鼻炎、结膜炎、腹泻、哮喘等过敏性症状,给无数家庭带来了长期的健康困扰。

  为了提高人们对过敏性疾病的认识,我院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及康复科专家及专科医生,将在当天举办现场义诊咨询活动,并开展相关主题讲座。届时,欢迎广大民众踊跃参与。

  时 间:7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 点:一号楼门诊大堂

  科 室:耳鼻喉科、呼吸内科、儿科、皮肤科、康复科

  详情登录:

  咨询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部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xx]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xx]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xx]100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xx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三、活动时间:20xx年7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xx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所有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

  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二)视频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参赛对象为所有在校师生。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积极组织,广泛动员,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六、奖项设置

  (一)征文类:设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三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元。

  (二)视频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元。

  (三)宣传画类:优秀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元。

  (四)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此项列入年终资助工作绩效考核。

  在校生将参赛作品及报名表上交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7月24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报送。(具体详见附件《东北林业大学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及要求》)获奖作品由学校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加全国评选。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国卫办疾控函﹝20xx﹞3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国家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田芳

  电话:010-6879182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系人:邱明月

  电话:010-84208257

  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郦净

  电话:010-64463002

  全国总工会联系人:高峰

  电话:010-68591847

  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xx年4月14日

  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4.健康就是财富

  5.职业健康幸福

  6.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7.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8.科学防治职业病

  9.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1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12.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13.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1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乡(镇)、各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

  20xx年7月11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确定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是“紧急状况中的弱势群体”。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地区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中国地区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要以“7.11”世界人口日为契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活动要紧扣主题,突出特色,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呼吁各界采取行动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生殖保健、生命安全,为促进弱势群体的健康生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动员广大妇女儿童关爱自身健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理念,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性与生殖健康的敏感问题。同时也要借助“7.11”活动宣传契机,进一步宣传打击“两非行为”、“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保障家庭幸福、妇女儿童的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深远意义;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预防出生缺陷意识,倡导计划怀孕夫妇积极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预防出生缺陷不良妊娠的发生,为全区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活动,做好反馈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精心策划。活动结束后,各计生办要在7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声像资料上报区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学会、协会和基金会:

  今年4月22日是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地球日是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提高公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地球科学技术知识的重要平台。为做好第45个世界地球日(以下简称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xx”期间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主题要求,结合当前国土资源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确定20xx年地球日活动主题为“珍惜地球资源 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各地举办活动时,可以使用统一主题,也可根据内容丰富或细化主题内容。

  二、活动时间

  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4月20日(星期日)开始,至4月26日(星期六)结束。各单位根据活动性质和主要受众,可以在活动周期间灵活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周宣传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相关学会、协会、基金会,均应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结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中国行动等资源环境相关工作,统筹开展纪念活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不举办没有实质内容的仪式性庆祝纪念活动,活动场面尽可能简朴,活动内容尽可能充实,切实提高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积极参与,共同办好部示范活动。

  活动周期间,部将组织开展开通国土资源部官方微信、发布《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推介全国国土资源优秀科普图书,举办世界地球日主题课堂暨科普展览、守护远古的生命主题展览、世界地球日专家主题论坛、第二届在京高校大学生地球日主题演讲比赛等示范活动。各示范活动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要求,做好具体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各项示范活动顺利开展。

  (三)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纪念活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策划开展一项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并要组织本地区地学类博物馆、科研机构等科普场所开展系列科普活动。

  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在活动周期间要免费或优惠向全社会公众或青少年开放,要围绕地球日主题继续做好“三个一”活动,即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

  国土资源部各重点实验室要在活动周期间举办开放日活动,以专题讲座、实验室参观体验、重大科技成果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地球科学知识,宣传最新科技成果。

  (四)加强协调,确保纪念活动圆满顺利安全。

  加强与教育、科技、环保、科协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各级地质学会、土地学会、宝玉石协会等的作用,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保护地球小主人”活动组委会以及企业,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细致做好地球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措施,制订预案,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质事件。地球日前后免费开放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组织工作,根据需要适当控制、疏导人流。

  (五)加强宣传,努力扩大纪念活动的效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展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实时交流互动、微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部将免费提供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4月中旬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地球日专栏下载印发。

  (六)加强纪念活动信息反馈和总结交流。

  活动筹备期间,请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部科技合作司,以便部统一宣传。

  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直属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或单位的活动情况,于5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纸件和光盘各一份,要求见附件)报送给部宣教中心,以便汇总编制成册,促进学习交流。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总结材料(要求同上)报科普基地管理办公室。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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