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1-08-25 10:46:39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汇总五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宣传活动通知汇总五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今年的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将20xx年世界人口日中国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根据今年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据国家卫计委确定的世界人口日活动主题,围绕流动人口重点人群及其主要健康和婚育问题,以健康科普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服务普及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2.要利用悬挂标语、设点义诊咨询、走访慰问、发放宣传品、宣传车等形式,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广泛传播流动人口健康教育知识,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纪念活动,营造关注、关爱流动人口健康、关怀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健康和家庭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提升流动人口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和获得感。宣传纪念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具有时代性,力争使宣传活动真正有内容,多亮点,办实事,出效果,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3.要迅速部署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活动事宜,精心组织,确保世界人口日宣传纪念活动有声势、有实效。 4、各镇(街道)计生办、流动站要注重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总结本地活动情况做好资料归档,并于7月31日前将活动情况统计表、活动信息、照片等通过QQ电子邮件发送至计生指导群,电话: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量函[20xx]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5.20世界计量日” 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突出宣传计量在提升质量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和在促进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结合“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大力宣传计量在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让计量惠民深入人心,扎根于民;继续宣传计量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计量重要性的认识。

  二、活动安排

  5月20日,由自治区质监局牵头,XX市质监局承办,在XX市设立主会场,其他四市质监局分别在所在地设立分会场,统一进行集中宣传。区局和XX市局结合 “质量和安全年”、“四个走进”组织计量惠民活动,各市、县质监局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宣传和组织有特色的活动。

  (一)集中宣传、现场咨询服务。

  5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XX市主会场举行“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自治区局领导作动员讲话,并实地检查XX市局“四个走进”专项行动、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XX市质监局、自治区计量测试院、授权技术机构及相关单位,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集中宣传,就老百姓特别关心的消费市场的计量器具,水表、电表、燃气表等民用计量器具以及能源计量的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咨询,增强企业法制计量意识、诚信经营意识节、节能减排意识和老百姓自我保护意识。

  (二)结合开展“四个走进”组织宣传活动。

  自去年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以来,各单位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是专项行动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的同时,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

  一是开展计量进社区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进入社区,提供眼镜、血压计、民用计量器具等项目的现场免费检测,为市民进行血压计校准、修理服务及眼镜修理等免费服务活动;解答市民关于电子血压计使用、眼镜验光配镜、民用计量器具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现场受理计量投诉服务活动。同时, 在社区公示栏张贴“计量友情提示”,发放计量宣传资料,介绍计量小常识,提高市民计量意识。

  二是开展计量进学校服务活动,关爱学生健康,普及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走进学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计量法律法规,提高学生计量法律意识,使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向学生讲解预防近视和配戴眼镜的有关常识,耐心解答师生配戴眼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学校师生免费开展眼镜的计量检测,免费验光,现场验证所配戴眼镜度数是否与实际相符,消除不合格眼镜对学生眼睛的重大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三是开展计量进医院服务活动。医疗器械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组织开展对医院医用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各医疗单位加强计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档案,完善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用计量器具在临床使用中的准确性和治疗结果的有效性,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开展计量进市场服务活动。加强各类市场的计量监督,在搞好集贸、超市、农资等市场监督的'同时,对加油站尤其是区内高速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张贴宣传标识,提高加油者的计量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加油站计量经营行为,打击加油站计量违法行为。

  (三)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针对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电子计价秤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查处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的行为;查处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者改装称量单位的行为;查处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的行为;受理因短斤缺两特别是因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造成短斤缺两的投诉或举报。同时,向消费者介绍在用电子计价秤常用的作弊手段及鉴别的方法;向电子计价秤使用者介绍加强铅封管理的重要性,宣传在检定过程中若发现有破坏铅封的,一律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注重实效。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认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的安排部署,突出宣传计量在服务“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教活动顺利实施并卓有成效。

  2、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各级质监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要在“5.20世界计量日”当天,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当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突出宣传特色,继续开展计量咨询服务、开办计量专栏、张贴计量宣传画等宣传教育活动,区局领导和区局计量处将参加在XX市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

  3、抓住典型,创新模式。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创新宣传模式,适当扩大宣传报道范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让计量走出实验室,让计量贴近百姓生活,让计量走进千家万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市局要认真总结,并于5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报区局计量与认证监管处。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卫生院:

  为进一步倡导无烟生活理念,广泛营造控烟氛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江苏省“送烟=送危害”控烟宣传活动的通知》(苏疾控〔20xx〕7号)要求,决定开展“健康过年,无烟春节”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主要宣传内容

  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以下内容:“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相关宣传画、公益广告等内容详见工具包。

  二、开展“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

  1、各单位均开展1次“送烟=送危害”广场宣传活动。广场宣传活动应悬挂主题横幅,展出控烟知识展板,发放控烟相关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有奖知识问答。

  2、各单位根据宣传画模版制作宣传画,在医院及社区(村)张贴。

  3、各镇(街)卫生院利用输液室、住院部等影音设备,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4、各镇(街)卫生院开展一期讲座。

  5、各镇(街)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送烟=送危害”,“不向来宾敬烟,不当着他人的面吸烟,逢年过节不送烟”,“吸烟的危害”等控烟信息。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控烟公益广告。

  6、区疾控中心利用企信通,向居民发送控烟宣传短信。

  7、各单位动员广大职工参与并传播微信互动游戏,传播“送烟=送危害”理念。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参加活动。

  8、控烟宣传活动在媒体报道。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充分重视开展控烟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开展宣传活动。

  2、活动结束后,请参照工具包中的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工作总结及相关报表。

  3、工具包请到溧水公共卫生或溧水健教QQ群中下载。各镇(街)卫生院请于20xx年3月31日前,根据工作包中模版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区疾控中心健教育慢病科。

  南京市溧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22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各乡(镇)、各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

  20xx年7月11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确定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是“紧急状况中的弱势群体”。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地区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中国地区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要以“7.11”世界人口日为契机,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活动要紧扣主题,突出特色,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呼吁各界采取行动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生殖保健、生命安全,为促进弱势群体的健康生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大力宣传,突出重点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紧紧围绕“弘扬婚育新风,关爱弱势群体”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动员广大妇女儿童关爱自身健康,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理念,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性与生殖健康的敏感问题。同时也要借助“7.11”活动宣传契机,进一步宣传打击“两非行为”、“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保障家庭幸福、妇女儿童的生殖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深远意义;全面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预防出生缺陷意识,倡导计划怀孕夫妇积极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活动,预防出生缺陷不良妊娠的发生,为全区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活动,做好反馈

  各乡(镇)、街道、承钢公司计生办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精心策划。活动结束后,各计生办要在7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声像资料上报区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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