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2-10-26 03:21:58 通知 我要投稿

【精华】宣传活动通知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相信写通知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宣传活动通知3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计划。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病毒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资源(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病毒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病毒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国卫办疾控函〔20xx〕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国家办公厅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xx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防治疟疾的意识,推进全国消除疟疾进程,我委决定在4月26日前后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活动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精心策划,营造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当前是我国实现到20xx年消除疟疾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结合当地工作进展,以“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政策、经费等支持。要提早谋划,精心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

  (二)部门协作,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提高境外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及时就诊、规范治疗意识,减少传播风险。各地要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

  (三)创新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持久性。近年我国报告的疟疾病例以输入性病例为主,疟疾流行的季节特征不明显,消除疟疾宣传应当成为一项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见附件),提高公众疟疾防治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病例诊疗水平。各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针对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开展一次深入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uedichu1009@163。com,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交流。

  联系人:疾控局 胡桃

  电话:010—68792697

  传真:010—68792342

  附件: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xx年3月30日

  附件

  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

  一、面向所有人群的核心信息

  (一)疟疾是一种可防可治的寄生虫病。

  (二)疟疾是通过蚊子叮咬传播的。

  (三)疟疾的主要症状是发冷、发热、出汗。

  (四)预防疟疾最好的办法是防止蚊子叮咬。

  (五)非洲和东南亚是疟疾高度流行区。

  (六)重症疟疾会危及生命。

  二、面向医务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从非洲和东南亚回国的发热病人,须查疟原虫。

  (二)医疗机构如无治疗疟疾药品,可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

  三、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核心信息

  (一)出国前应当了解目的地疟疾流行状况。

  (二)在疟疾流行区,要防止蚊虫叮咬。

  (三)企业派驻非洲、东南亚等地的随队医生应当具备疟疾诊治能力,并储备足量疟疾治疗药物。

  (四)出现发热、发冷、头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医,主动告知旅行史。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镇、公安分局,管理区,市驻区各单位,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地推进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认真做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宣传栏等行之有效的载体,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积极构建有效载体,努力营造热烈浓厚的社会氛围。

  (一)用好宣传栏。

  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限的宣传栏,根据排头兵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制作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宣传专栏。各镇、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要制作3期以上宣传专栏。

  (二)编好活动《简报》。

  各镇要根据自身的工作 。 特点,认真办好活动《简报》,及时将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及所取得的实效体现出来。没有创办《简报》的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区排头兵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做法,区将上报市排头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紧扣“三个走在前面”的主题,精心设计载体,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大讨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较高、写作能力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专门负责向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在确保信息质量的同时,各镇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少于1条,三灶管理区、金湾公安分局、市驻区各单位和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每2周不少于1条。

  各单位信息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请于3月9日前报区排头兵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7799022、传真:7263288、电子信箱:jw@ja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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