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1-07-14 15:18:09 通知 我要投稿

宣传活动通知集合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宣传活动通知集合六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

  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肝炎”)是严重危害本市人民健康的传染病之一。为规范肝炎防治宣传,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开展,保证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正面效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xx〕591号,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活动的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积极行动,共抗肝炎。

  二、活动时间:20xx年7月23日至20xx年7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市卫生局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发布20xx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周新闻统发稿,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介绍本市近年来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世界肝炎日”前后,市卫生局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启动肝炎防治特色话剧“阳光总在风雨后”的全市巡演计划。

  (三)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邀请专家于“世界肝炎日”前后举办病毒性肝炎防治在线咨询活动,为市民提供病毒性肝炎防治相关知识和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计制作一批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折页,于近期陆续下发至各区县,供此次宣传周活动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紧密围绕宣传周主题,根据卫生部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健康教育资源(报刊、网络、社区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专家咨询、现场宣传、志愿者活动、海报和折页宣传等),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认知水平,消除社会歧视。已经开展慢性肝炎患者管理试点工作的区,要认真实施,积极总结经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相应技术指导。

  (二)市医学会、市预防医学会要充分动员病毒性肝炎预防和诊疗专家在报纸、网络等媒体撰写肝炎防治科普文章,提高市民防治意识。市健康教育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宣传肝炎防治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组织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本市各医疗机构发布治疗病毒性肝炎广告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取缔违法医疗广告。

  (三)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次宣传周活动的总结,将有关活动情况、资料和总结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于8月22日前分别将各自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联系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乡镇计生办、县局各股(站、室):

  20××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的和谐、文明、健康、富裕,直接关系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长期、合理、均衡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届世界人口日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县人口计生局定于20××年7月11日在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纪念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以结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宣传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选取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为主要活动场所。

  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宣传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优先展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成果;针对家庭及其成员的基础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的照料;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四、请各乡镇及时将本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项目单位,山东、四川省疾控中心:

  20xx年世界卫生大会决定每年的7月28日为“世界肝炎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肝炎防治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响应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肝炎联盟的`号召,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于7月23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肝炎论坛暨20xx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大会”。为扩大影响,形成声势,整体联动,在世界肝炎日前夕,我会与有关单位合作,将在北京、济南、杭州和成都等地设立会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希望各项目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掀起宣传肝炎防治热潮,进一步推动项目的开展和肝炎防控工作的落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人口众多,肝炎病毒感染者基数大;社会公众对肝炎认知低,社会歧视依然存在;肝炎患者知晓率低、就诊率低、依从性差;社会人群规模化检测、患者规范化诊治水平不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传播阻断需要加强;药物可及性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社会医疗保险相对滞后;高危人群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服务。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肝炎防治工作的领导,各项目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制订方案,认真安排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发挥优势,深入基层

  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项目任务的基础上,走出医院、深入厂矿、社区、学校,深入患者家庭开展咨询、义诊等便民服务;积极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充分发挥医院优势,举办健康大讲堂、专家访谈、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医患互动,改善医患关系,大力普及肝炎防治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觉防控肝炎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肝炎患者接受科学规范诊疗,提高依从性。

  三、搞好结合,创新宣传

  各单位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当地实际相结合、与项目任务相结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系统、技术网络,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公交视频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集中采访、专家讲座、在线访谈及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将发送肝炎宣传科普手册、海报、视频资料等,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发放张贴,使其收到良好效果。

  各单位在开展肝炎防治宣传活动中,要确保宣传教育内容科学、准确、无误,不得利用宣传活动推销产品或募集资金。要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方法,活动结束后请在10日内将活动情况报送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宣传活动通知 篇5

  今年6月25日是第19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在全国土地日期间,各市县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并与当前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相结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策划,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的国情、国策、国法,以及社会关注的我省土地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工作获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宣传重点

  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宣传主题,结合我省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在当前保增长的新形势下的重大意义,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大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结合“双保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三)结合基本农田保护2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的必要性。

  (四)结合我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和政府为了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县局要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加强策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落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排专门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当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相关部门和媒体的配合,争取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二)紧扣主题,广泛宣传。紧紧围绕部确定的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各市县局要注意挖掘和推出先进典型,用生动鲜活的事例宣传推广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格局。

  (三)积极创新,讲求实效。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各市县局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努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注意宣传的内容要通俗易懂,活动的形式要新颖活泼,使广大群众易于接受,乐于参与。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省厅将于今年全国“土地日”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详见附件),各市县局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进行总结,并于7月20日前将第1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情况书面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宣教培训中心。

宣传活动通知 篇6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

  20xx年7月11日是第xx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年轻人”,倡导家庭和社会保障青少年从青春期到成年安全、成功和健康的权利,确保青少年掌握健康知识、生活技能和能力。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弘扬婚育新风,共创健康幸福生活”,定于20xx年7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切入点,宣传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倡导群众遵守计划生育国策,转变婚育观念和婚育行为,自觉实行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人口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函〔20xx〕516号),现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xx年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通知: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虹口区、普陀区、宝山区作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的示范区,要结合本区活动特色,围绕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和上海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进展和妇幼健康服务方面的便民惠民措施,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上海、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

  三、世界人口日前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发布“婚育新风进万家”核心信息和标语口号,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注意采用和推广,进一步优化环境宣传和社会宣传。

  四、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的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五、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等信息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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