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活动通知

时间:2022-09-25 23:52:01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宣传活动通知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活动通知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宣传活动通知4篇

宣传活动通知 篇1

  各区县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主题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的主题是: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部门、各区县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产生职业病危害严重、农民工较集中的粉尘作业、化工行业、机械行业,特别是农村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等为重点,以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为主题,深入开展宣传和服务活动。

  二、宣传月活动时间

  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4月初至4月24日,为宣传活动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进行重点活动筹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宣传活动的准备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自4月24日至5月1日为宣传启动阶段,主要工作是召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大型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咨询活动;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和本区县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的氛围。

  第三阶段:自5月1日至5月20日为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服务阶段。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扩大宣传效果,深入企业开展专项咨询、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召开现场会、交流会、培训会,启动系列专题讲座和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服务。

  第四阶段:自5月20日至5月25日为总结阶段。总结宣传月工作经验和活动效果,适时启动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职业卫生基本服务试点和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调查活动。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xx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林立军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朱智峰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吴承明巡视员、市总工会黄淑玲副主席担任。成员有市安监局李兆男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孟宪文处长、任广田副处长、市总工会戴述贤副部长、市卫生局戴金增处长,市卫生监督所邢建军副所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况丹副主任、市职业病防治院杨顺来副院长组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工作。戴金增兼任办公室主任,邢建军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在宣传月活动中,各部门工作分工。

  1. 卫生部门重点负责宣传活动的综合协调及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职工健康监护、职业危害防护,建设项目卫生评价及审查,卫生法规标准和有关卫生知识、技术服务、科普知识等的宣传和医学卫生技术指导。

  2. 安监部门重点负责作业现场监督、职业中毒事故防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重点负责职业病患者社会保障政策及职业病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4. 工会组织重点负责职工职业健康权益保障、企业职业健康劳动保护责任义务、工会组织职能及工会监督职责等方面的宣传。

  5. 各区县相关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机构重点负责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四、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要采取新闻通报、专题讲座、公益广告、现场宣传咨询、组织培训、深入企业座谈、开展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召开专题会议、发布新闻通报

  1. 各部门联合召开宣传月启动暨新闻发布会。各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分别发布情况、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宣传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报我市职业病防治情况;职业病防治和宣传月活动工作要求等。在宣传月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召开各类专题会议。

  2. 各区县设立分会场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会议,适时召开本区县专题会议。各部门召开本行业有关专题会议。

  (二)电视专题讲座或者组织专题报告会

  由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专家进行讲座,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防治职业病科普知识,各单位分别选派专家、设定课题、准备材料,并承担讲座任务。

  (三)利用广播电台宣传

  力争运用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等专题节目,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危害项目申报、防护;职业病社会保障等的宣传。请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提问,回答社会普遍关注的有关问题。

  (四)利用报刊进行宣传

  力争在今晚报、天津工人报、渤海早报、健康周报等报刊登载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文章。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五)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1. 由各成员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咨询活动,组织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医师等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义诊,并免费发放科普和法制宣传资料,展示宣传画报、板报,现场播放录像材料等。

  2.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联合在本区县举办场现咨询活动。

  3. 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有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要组织本行业、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六)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服务

  1. 进厂宣传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成员部门、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职防院等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送宣传材料、进行现场咨询、防病指导、知识培训。

  2. 进厂义诊服务。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体检、诊断机构组成服务分队,深入企业为农民工进行免费职业健康检查。

  3. 各区县要在辖区内选择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粉尘、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职业病高发和农民工集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开展对困难企业农民工免费体检活动。

  4. 各行业、企业职业病防治部门,在主管和服务范围内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或提供优惠性技术服务活动。

  (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 由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和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参加,对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舆论监督。

  2. 各区县要结合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组织本辖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3. 可以结合执法检查情况,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组织职业病危害企业代表参加,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推广职业病防治工作经验。

  (八)组织培训

  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行政和工会主管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作的干部等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和职业病防治专门知识培训活动。

  (九)营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

  1. 宣传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防院和各区县相关部门、执法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分别在本单位悬挂宣传布标、布置宣传牌匾进行宣传,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咨询。

  2. 印制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画、册,现场发放宣传材料。

  3.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

  4. 组织动员企业单位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内和外环境悬挂宣传标牌。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月活动。

  5.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在公共场所和人员集聚场所,如:公交车、地铁、长途汽车、火车站区或者候车区、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标、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画。

  五、宣传内容和用语

  (一)主要宣传内容

  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2. 职业病防治知识

  3.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的成绩

  4. 职业病防治先进典型(典型单位介绍情况)

  5. 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

  (二)宣传用语

  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向社会公开展示的横幅、标牌、标语等宣传用语,应当使用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厅和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公布的统一宣传用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也要成立相应宣传领导小组,主管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制定辖区宣传方案,切实组织好这次宣传活动。并以此次宣贯活动为契机,切实建立起职业卫生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宣传活动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要积极配合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监部门,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通力合作,认真部署实施,做好宣传工作和服务。

  (二)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重点针对辖区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重点人群(接害农民工)和重点作业岗位,如粉尘作业、化工作业、机械作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与当地新闻媒体配合,认真组织好专题专版宣传材料,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报刊、电视台、电台刊播。营造政府重视,用人单位参与,媒体支持,社会关注的氛围。要组织人员在公交车、地铁、长途车站、火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密集区张贴宣传画和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

  (四)宣传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相关部门要认真对辖区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及时填报统计表(见附表),并于20xx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文字总结、宣传月活动方案和统计表(包括影像资料、总结材料电子版等),一并报送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宣传月活动办公室电子邮箱。办公室将资料收集汇总后,于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宣传活动通知 篇2

  20xx年6月28日,世界过敏组织(WAO)将7月8日定为世界过敏性疾病日。20xx年7月6日,在世界过敏日又将到来之际,同济医院过敏反应科将在“过敏之家”健康大讲堂上为大家讲解呼吸道及皮肤两大系统过敏性疾病的防治。

  时 间:20xx年7月6日(星期日)14:00-16:00

  地 点:同济医院科教大楼12楼(同济医院2号楼旁)

  内 容:

  《控制鼻炎,远离哮喘》 主讲人:

  《荨麻疹的防治》 主讲人:

宣传活动通知 篇3

  各乡镇计生办、县局各股(站、室):

  20××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将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xxx”。

  家庭是构成人类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的和谐、文明、健康、富裕,直接关系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人口长期、合理、均衡发展,关系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届世界人口日主题旨在呼吁全社会关注提高家庭自身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提升家庭健康、教育、文明等各项素质,满足个体、家庭的物质情感需求与社会和谐发展需求。

  县人口计生局定于20××年7月11日在全县开展“世界人口日纪念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以结合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为重点,宣传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任务。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这一平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力争活动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为群众办实事,让活动见实效。活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家庭,选取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大院为主要活动场所。

  二、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成就,宣传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性,宣传计划生育家庭为促进我国及世界人口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报道当地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要优先展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成果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内容,即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成果;针对家庭及其成员的基础健康教育;针对新婚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家庭计划指导;建立家庭健康管理档案及跟踪随访;0-3岁婴幼儿的早期发展指导;青少年的生殖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更年期家庭成员的照料;计划生育家庭老年护理;“空巢”家庭、“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的关怀服务等。

  四、请各乡镇及时将本乡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活动的有关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县人口计生局。

宣传活动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妇联20xx开展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20xx年7月11日是第28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确定为:“投资于少女(Investing in teenage girls)”,倡导投资于少女的健康和教育,为其创造机会实现全部潜力,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国家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确定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并于20xx年7月11日共同在贵州省遵义市举办世界人口日纪念活动,旨在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性幸福,弘扬婚育新风,推广面向妇女儿童的公共服务。为做好世界人口日期间的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卫生计生委、妇联要精心组织开展“711”世界人口日社会宣传活动。要围绕核心信息,结合本地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纪念和宣传活动。要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通过义诊咨询、走访慰问、文艺展演等形式充分展现党和zf对妇女健康和权益的关怀,提高惠民政策和公共服务知晓度和获得感。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第28个世界人口日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20xx年主题宣传核心信息,将其作为20xx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重点。

  三、联合国人口基金关于20xx年世界人口日相关背景资料将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的节日纪念日子站上公布。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妇联于世界人口日后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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