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

时间:2022-02-23 19:44:05 实习日记 我要投稿

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那么,在实习法学的时候的实习日记要怎么写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仅供参考!

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

  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 篇1

  一 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二 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三 7月8日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四 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五 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六 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七 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八 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九 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法学专业的实习日记 篇2

  7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又打了一篇催告当事人履行判决的通告,现在法院里审理名师案件,能调解的就调解。因为判决的话,能尽快履行判决的很少,等到强制执行的时候,被强制执行人大多突然变成穷光蛋了。

  在立案厅闲逛时,看到一位老人在咨询五保供养的事,便帮忙查了一下,五保供养的对象(以下简称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

  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一)供给粮油和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妥养办理丧葬事定。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毕竟这不是法院的业务,跟大爷聊了一会儿,就劝他到村委或者政府去看看,在法院经常看到有老人为赡养费状告儿女的,中华民族的传统,一直是尊老胜于爱幼,可现在全家人围着孩子转,对老人的关心越来越少,实在应该多多立法保护老人们的权利,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7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又去听庭审了到了审判庭,里面早已炸了锅。几个老人站在自己的位置上,正用方言在那叫嚣,听不清楚文字,却听出了怒气。每个人都好像刚吞了炸药,张着大口,气氛甚是热烈。不知他们是想把对方吃了还是想把这房顶掀了。

  法官与书记员就位了。几位老人都老实了。

  案情其实很简单:上诉方的土地使用证被县政府撤销,颁给了被上诉方,被上诉方就盖了房子。一审上诉方状告被上诉方归还土地,败诉。争议焦点就是土地使用证,被告凭此自然获得土地使用权,原告应该质疑土地使用证,申请县政府,打行政官司。

  但是上诉方的两位老人年岁大了,脑袋糊涂,几个法官给他俩解释了半天还是没听懂,执意要告被告打民事官司。按照司法审判实践:调解为先,开庭在后。几个法官开始试图说服上诉方撤诉进行调解。

  按照规定,除了诉状上写的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其他人不能在庭上发言,除非办理代理证。老太太忘记办理代理证,被法官请下了上诉席。调解开始,上诉方的老头通情达理令人吃惊,原以为可以迅速调解结案,坐在下边的老伴一嗓子:

  他占了我家的地盖房子,凭什么不告?”老头坐那开始迷糊,“

  急死我了,那老太太糊里糊涂听不明白,又不认真听,就在那嚷了!”

  我想要有律师在,就轻松多了!。看来律师存在的价值不光是为当事人伸张正义,还有让法庭秩序有序和谐。听得实在没意思我便走开了。

  7月20日 星期四

  今天打了一份关于劳动纠纷的案卷,对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我有几点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认为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7月21日 星期五

  实习转眼就要结束了……

  突然意识到今天是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最后一天不能迟到,怎么能‘晚洁不保’呢!”说着,迅速跳下床。

  将实习鉴定表塞到兜里便上了公交车。

  到了法院,依然等了半个小时,依然做清洁打开水,依然电脑桌前敲键盘。资料还剩下不多,走之前要帮刘老师打完,于是手指更加疯狂。半个小时后,全部搞定。我长舒了一口气,伸了一个标准的懒腰。

  “刘老师,资料全部输到电脑里去了!”我朝老胡微微一笑。

  刘老师抬起头,一脸惊讶。“真不愧是懂电脑的,把我半年都干完了!辛苦你了。”

  我起身兜里拿出我的实习鉴定表交给了他。“这是我实习的最后一个上午了,谢谢这几天您的指导,刘老师。这是我的实习鉴定表,请您给写下评语吧!”

  “这就要走了,我以为你们要待两个月呢!你看你给我帮了这么多的忙,我应该谢谢你才对!”

  “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我真学到不少东西。”

  刘老师把抽了一半的烟在烟缸里摁灭,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从抽屉里拿出一支很漂亮的56k镀金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着,厚厚的镜片并没有遮住老胡的神气。皱纹堆叠出时空变换的无情,眼神却流露出对时光飞逝的不屑。那专注的表情,真令人难忘。

  而我这一段难忘的经历也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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