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时间:2025-04-22 15:40:03 欧敏 事迹材料 我要投稿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范文(精选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事迹吧,事迹不是单纯为其单位和个人评功摆好,而是为了鲜明地体现和积极宣扬一种特定时代所需要的精神。什么样的事迹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范文(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范文(精选12篇)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1

  杜皂银自2004年6月任职后黑龙庙村村主任,2007年3月任职后黑龙庙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以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法治乡村,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后黑龙庙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杜皂银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全家三口人,遵法守法,家庭和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

  杜皂银在村里的美丽乡村建设中,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声望,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及与“三农”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村内有两家宅基地翻建房屋因界限问题,杜皂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疏导、化解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农村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法律知识培训。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2

  她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增强法律知识。21世纪是一个法治的社会,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社会将会混乱无序。作为一名普法宣传员,首先,她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积极学习,才能更好的组织村民学习并且做好法律的宣传。

  她认真完成司法所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张贴法治宣传挂图。同时通过宣传手册、普法海报,协助司法所组织村民开展法律义诊“进冬奥冰雪小镇活动”等方式,学法蔚然成风,争做法律明白人,带头人。

  她调解邻里婆媳矛盾,村民遇有法律难题及时帮助解决不了的向司法所签约律师求助。通过她的`悉心调解,使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尽量得到圆满解决。

  她作为一名法治宣传员,她让大家懂得“做法律明白人,带头人,从点滴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3

  陈萌同志作为旧县镇综治办主任,同时也是一名包村干部。经常要到所包村了解群众生活、化解群众纠纷。他深知综治和包村工作离不开法制,因此在工作中他带头学法、模范守法,积极普法。一年中大大小小要带头开展包括国家安全、预防诈骗、禁种铲毒等法律宣传10余次,积极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

  在宣传过程中,他创新形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同文化站积极沟通,编排扫黑除恶、纠纷调解等文艺节目下村巡演22次,形象诠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法律事儿”,巧妙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台上唱戏、台下学法”,社会反响热烈。同时,在调解农村邻里纠纷、宅基纠纷方面,他不断的总结经验,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以案释法”,达到调解一案,普法宣传一片的效果,让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4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了维护社区单位和谐稳定,李景全深入社区居民群众家中,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他被称为社区法治宣传的排头兵。

  李景全在日常生活中,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对社区居民群众的矛盾进行交流了解,有什么情况及时劝导,及时了解居民动态。遇到邻里间的矛盾,他都积极调解,想方设法的为大家化解矛盾,不使矛盾激化,维护好居民间的邻里关系。他的做法得到了周围居民的支持和满意。

  法治宣传工作很重要,在社区法治宣传活动中,他积极组织居民群众参与活动,发动志愿者,创新活动形式,联合街道和司法所建设社区法治文化园。如何使政策宣传能够传达到每家每户居民家中。他舍小家,顾大家,在晚上利用居民下班休息的时间段,不辞辛苦,挨家挨户上门,为居民送上最新的宣传材料。

  他为了更好的宣传法律知识,利用闲暇时间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为群众讲解防盗、防诈骗知识和案例,使得居民财产免受损失。他化解邻里矛盾,为社区和谐稳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5

  创新普法形式、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传播无限正能量,这是刘玲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

  她坚持以打造“法治儒林 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为主线,以“法律十进 ‘七五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助力创城 法治先行 儒林在行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法治同行”等具有主题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全民参与普法,居民自觉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倾听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通过开展“法律门诊 我来选”村居法律顾问坐班机制,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更直接、快捷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以更强有力的“法治声音”鼓励、引导居民积极通过法律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全程参与区级法治宣传阵地“悦安居法治文化园”的建设,从前期选址、路线设计、内容规划到形成具体方案、建设安装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使以往“摆摊式”普法变为“陪伴式”普法,让居民在闲庭信步中自觉“尊法 学法 守法 用法”。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6

  陈xx,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

  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 “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

  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7

  说起检察官,大多数人耳熟能详的是公诉和反贪部门。而在检察官的队伍中,还有这样一支特殊的“小分队”,驻守在监狱、看守所。冯知良就是其中一员。现任济宁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务一处副处长的他,从检14年办案无数,还曾一举破获某监狱监区长贪污案。

  “起初刚来到监狱检察室工作,那时候还不适应,总感觉有些压抑。”冯知良笑着说,这并没有消减他的工作热情,很快就查办一批案件,成为检察系统远近闻名的办案好手。

  “我们就是监狱的‘啄木鸟’,要及时发现‘虫子’并‘啄’出来。”冯知良比喻说,派驻检察官的主要职责,就是对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和被监管人合法权益。

  2015年12月,某监狱服刑人员甲某申诉,称法院给自己多算了5天刑期。接到申诉后,冯知良审查后发现该犯申诉内容属实,原审法院未将其捕前异地羁押在外地的5天折抵,存在刑期计算错误。冯知良报经省院,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将羁押时间在刑期中予以扣除,依法维护了罪犯合法权益。

  2017年,某监狱原监区长王某贪污案的侦办工作遇到了困难,综合判断成案的可能性很大,但经过初查就是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如果直接接触王某或者其他案件相关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风险很大。

  冯知良接手此案后,决定扩大调查范围,继续调取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明细,对可疑资金进出按时间点比对,制作资金进出网络图表,分析查找可疑资金往来。通过分析数以万计的银行交易明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与相关案件参与人之间存在不正常资金往来近100万元。面对确凿的证据,王某最终承认了贪污公款90余万元的事实,案件一举告破。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8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陈凯是济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兼任山东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济宁市政协委员、微山县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会员。从业近二十年来,陈凯为贫困家庭减免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等130余万元。

  清晨6点起床,匆匆吃过早饭来到办公室翻阅卷宗,与前来法律咨询的人做笔录、谈案情。接近中午1点,想到下午2点半还有开庭,急匆匆跑到楼下小面馆吃碗面条。出席完开庭后,继续翻阅卷宗,整理案件思维。忙碌一天,回到家中已是凌晨时分,而这种生活,陈凯已经坚持了15年。

  “最近案子多,湖区的乡亲们有些事情又说不清楚,得用笔记下来,夜里再琢磨琢磨……”下午2点半,微山县的一家小面馆里,陈凯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做好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让法治在乡村振兴中发展最大作用。”

  “陈哥,这单不能再免了,再免咱们就又赔钱了。”“赔就赔,还能让乡亲们连说理都花钱吗?”……匆忙吃过午饭,陈凯的办公室内说话声越来越大。嘎然的沉默之后,同事丢下一句“傻大哥,懒得理你”,匆匆走出办公室。

  “不用理他,他发完牢骚就完事了。”陈凯笑着说,一边拿起笔在一旁本子上记下:村民刘某某,因家庭贫困,复印不花钱,诉讼费1毛。翻开陈凯的“账本”,里面一条条“免单”和象征性收取1毛的费用比比皆是。按照标准粗算下来,20年来,陈凯足足为乡亲们免了130余万元的代理费、耗材费、交通费。“通过我们多年来向乡亲们做的`法治宣传,群众依法维权的理念不断增强,乡亲们打官司维权是好事,说明法治抚贫工作己深入人心。”

  靠着这股信念,陈凯先后担任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8家,县直部门法律顾问4家,企事业(村居)法律顾问50余家;2014年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0余件、非讼案件2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参与县政法委、政府部门组织的社会重大影响案件的矛盾调处工作14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9

  从最初无人所知的教育局法制科,到现在颇受欢迎的普法团队,近十年,房祥伟逐渐摸索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共同推进”的路子,为学子们埋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24日下午,邹城市教育局,房祥伟正在整理普法活动进校方案。“早些年,很多人都对教育局法制科没有概念。”房祥伟告诉记者,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国家历年来普法工作的重点,但是到了执行层面,不少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难”。面对这种现状,房祥伟决定打破僵局。“没人去进校普法,我就去做普法老师,没有团队,我就自己组建。”

  房祥伟一边从网上搜索典型案例,一边学习法律,为下校普法做足准备,终于在2011年迈出最重要的一步,“那天我自己一个人跑到距离邹城市区50多公里的尚河小学去讲课,结果一讲完,全校师生起立鼓掌。”房祥伟回忆说,一次用心的准备,一次意外的惊喜,看到讲堂里孩子们若有所思的眼神,自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

  坚持校园普法10年,房祥伟已经成为“法治专家”,“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是最直接的教育。”问及为什么这样坚持,房祥伟笑着说。在不断的摸索中,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模式逐步完善。法治课堂的受众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教师和家长,通过对三者的法治教育,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让学子在潜移默化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一个个典型的案例,特别是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对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教育意义深远,让他们学会懂法、守法。”对于房祥伟的校园普法讲座,邹城市实验高中副校长杜衡很是赞同。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10

  作为一名媒体人,段晓蒙担任着《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主持人。18年的坚守,她的听众亲切称她为“晓蒙姐”、“晓蒙老师”。话筒这头连着党委政府,那头连着群众百姓,通过节目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监督,广泛收集民意,段晓蒙架起一座群众与党委政府的“连心桥”。

  早上9点,记者走进《政风行风在行动》的直播间,电话铃声响个不停,导播将观众热线接入直播间,段晓蒙耐心为听众朋友解答问题,一句句感谢的话语,让段晓蒙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18年的主持人生涯中,特别是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播以来,段晓蒙发现节目中受援人维权,一般都出现在问题事故发生后,而如何在源头上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她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段晓蒙主动联系普法办、法制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办的`《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板块《普法大讲堂》,邀请业内法律专业人士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治宣传。

  “与其说这是一档节目,不如说是我与听众们的约定,已经融入我的`生活。”段晓蒙翻阅群众反映问题的统计本,自2018年以来,统计本已经攒了10余本,每本都翻阅得有些破旧。“我们会进行汇总,现场能解答的咨询便做好记录,比较复杂的便联系相关部门,尽快进行解答。”

  目前,段晓蒙主持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行动》节目,先后接受各类法律咨询600余起,解决了百姓身边的房产、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纠纷、人身权益保障、房屋拆迁、劳动关系纠纷等一系列法律困扰。“每次听到听众说,晓蒙姐谢谢您,我感觉我做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段晓蒙说,观众们质朴的感谢,就是她前进的动力。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11

  在百姓眼中,“警察”这个职业让人尊敬,“严肃”、“不苟言笑”,有一种距离感。而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所长饶德兴从警21年,却用实际行动打破了这种形象,深入基层服务百姓,辖区治安环境大为改善。

  从饶德兴家到任兴派出所,只有10多分钟的路程,但对饶德兴来说,路的这头是家,路的那头是责任。“孩子老对我爱人抱怨,经常说话不算数,答应的事总是拖了又拖。”饶德兴无奈地说,刚来任兴派出所,他一个月走遍了辖区20个村居社区及40余家重点企事业单位,走访群众近千户。

  带着对孩子的愧疚,饶德兴更加关注青少年的'成长,开展法治教育课,亲自到学校教室授课。“要不是饶叔叔救了我,可能现在世上就没有我了。”家住任兴派出所辖区内的小乐,2016年因为沉迷手机游戏,和父母的关系降到了冰点,面对责骂有了跳楼的想法。接到报警电话时,已经值班两天的饶德兴立即赶往了现场。

  “孩子当时骑跨在阳台上,情绪十分激动,稍有不慎就可能从6楼摔下来。”作为父亲,饶德兴能体会到小乐父母的焦虑与痛心,当即冷静了一下,以孩子的角度去理解他的做法。“孩子,你平时会花多少时间在手机上,又会花多少时间在父母身上?父母可是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你身上了……”饶德兴一边和小乐聊着心里话,一边慢慢接近,趁小乐分神一步跨前,将他揽住抱了下来。事后一回想,他当时距离天台边缘也只有10厘米的距离。

  “通过这件事,我意识到普法对于孩子而言是多么重要。”事后,饶德兴多次与辖区各学校联系,积极开展法治教育课,成为3所学校的“法治校长”。“我这样做,只是想让孩子们从小将法治烙印在心里,不仅有德行,更要懂法守法。”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12

  从教师进修学校,转到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徐斌一步一个脚印,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努力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

  2000年7月,在原汶上县教师进修学校任教7年的徐斌,开始在汶上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需要法律援助的,大部分是困难群体。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徐斌始终坚持在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一线,坚持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他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件,解答法律咨询上千人次,代书法律文书200余份。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无一错案,从未出现过群众投诉现象。

  为了更好维护困难群体的法律权益,徐斌指派中心5名专职律师定向联系、负责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看守所、法、检、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民政、老龄委、武装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作站的工作,通过群团组织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逐渐呈上升趋势,逐步建立起了法律援助中心和群团组织共同帮扶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常工作机制。

  2015-2017年,该县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847件,受援人数超过2000人,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中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他带领法援中心全体律师参与“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联络点,培训法律援助联络员。援助中心6名专职律师均参与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并担任所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服务团团长,进一步规范了15个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495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相关文章:

十佳法治人物事迹材料(通用15篇)03-30

十佳法治人物先进事迹材料(通用6篇)03-31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精选8篇)10-17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08-24

十大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精选7篇)07-25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06-02

十佳事迹材料12-26

十佳家长事迹材料04-30

事迹材料十佳家长03-28

十佳少年的事迹材料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