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查申请书

时间:2023-02-02 18:49:34 晶敏 常用申请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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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查申请书范文

  行政复议 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意思表示。由于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原则,即行政相对人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复议,因而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基础。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供参考。

行政复查申请书范文

  复查申请书包括:

  申请人:具体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常住地址、联系电话。

  复查申请的事由:说明因什么事导致的何种结果,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最后提出复查要求。

  此致

  某某某单位申请人:

  日期

  行政复查申请书

  申请人:刘昌悦,男,31岁,住湖北省xx县金果坪乡连天村一组,务农。联系电话:13886750161;身份证号码422823198010044176。

  申请事由:因不服金果坪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作出的《巴金函[20XX]18号关于刘昌悦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特此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事实理由:

  一、该《答复意见书》称:“经调查,……谭凤因担心长期吃药影响小孩发育及夫妻感情不和”等,这显然是偏信一面之词。一是夫妻感情不和事实上责任不在我(乃是不支持滥赌成性的恶习而发生的分歧);二是这样的问题根本属于家庭内部问题,不在本信访件涉及的范畴之内,而我所追究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金果坪乡计生办责任人陈金秀勾结社会黑恶流氓张孝红弄虚作假、残害生命的严重行政乱作为、收受三千元贿赂及侵害我的合法权益(姓名权、生育权)等一系列问题。并没有请金果坪乡人民政府来调解评判家庭内部矛盾是非!这个《答复意见书》偏要无端扯上什么家庭内部问题,显然与信访人提出的问题离题十万八千里,属于恶意地偷换概念、移花接木、李代桃僵、避重就轻,企图转移问题的实质中心,以达到庇护责任人计生办陈金秀和社会流氓张孝红的肮脏目的。

  二、信访材料中重点指出,金果坪乡计生办亲自签发的《一孩准生证》明明标注一孩为“顺产”,而陈金秀在这个罪恶的《准予终止政策外妊娠通知书》上却弄虚作假、恶意地捏造谎言,硬写成什么“因一孩为剖宫产,伤口发炎需治疗,不利胎儿发育”的弥天大谎,只要是眼睛没瞎,而且考虑问题不是用脚底皮而是稍稍用了一点脑子神经思维正常的人,任何人(只要是有正常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一眼看出来,陈金秀的做法,决不是什么“把关不严”、“未仔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的小小“错误”那么简单,而是有意识地、有预谋地恶意地编造假话!该《答复意见书》竟然对此一情节只字不提,仅仅以一个“把关不严”轻轻掩盖过去了,这究竟是出于什么险恶居心?!再者,同样出自于金果坪乡计生办的《二孩准生证》明明标注二孩(打掉的这一胎)明明标注为“政策内”,陈金秀在这个该死要命的《通知书》上却写成了“政策外”!一纸通知书,两个准生证,同样出自金果坪乡计生办陈金秀之手,却出现了如此截然不同、大相径庭、天壤之别的矛盾和大错,这岂是一句轻描淡写的“把关不严”的“错误”所能掩盖和解释得过去的?!

  三、该《答复意见书》说:“谭凤委托”“张孝红以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到金果坪乡计生办开证明”,“在他的再三请求下”,而陈金秀同时又认为:“可以直接去处理”云云。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那还有必要再开什么“证明”或“通知”?!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那为什么还要弄虚作假、掩耳盗铃地写上什么“政策外”、“因一孩为剖宫产伤口发炎需治疗”呢?!既然“可以直接去处理”,为什么还要在杨柳池卫生院签上刘昌悦的名字呢?!又为什么还要来上一个“张孝红以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去冒名顶替上演一出极不光彩的真假黑旋风狸猫换太子呢?!该《答复意见书》又说:“谭凤早孕自愿终止妊娠,完全属于本人自愿,与乡计生办开具证明无直接因果关系”。这才是金果坪乡行政官员官官相卫、狼狈为奸、上下其手串通一气遮羞掩丑的真正嘴脸!这样的无耻论断,放眼当今天下,恐怕也只有金果坪乡人民政府的一伙子大人先生们也有脸皮和狗胆说得出口来!!!而且,这样的论断,显然属于严重违背事实真相,偏袒责任人,根本不能自圆其说,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陈金秀干了多年计生工作,难道连最起码的常识和必要的程序也不懂、连张孝红是谭凤的什么人、刘昌悦是谭凤的什么人也不问一问,连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生育证也不看看,就这么冒然地开出一个人命关天的《通知书》?!!

  四、有证据显示,张孝红在冒充刘昌悦,以“(谭凤的)丈夫刘昌悦的名义”去“开具证明”时,确曾在谭凤手中拿了三千元钱去活动办理这件事。三千元钱,张孝红得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向陈金秀行贿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陈金秀收受了多少?属于什么性质?陈金秀与张孝红之间,究竟有多少见不得人的肮脏罪恶勾当?!金果坪乡人民政府仅仅凭着陈金秀之流的一面之词,并没有在“调查”过程中找信访人核对证据,就草率地断言“张孝红没有行贿送礼”、“陈金秀没有收礼受贿”,显然实在不能令人信服!

  五、该《答复意见书》说:“经调查,谭凤委托张孝红到金果坪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好一个“委托”!好一个“办理相关手续”!怀孕对象自己的丈夫明明天天在家,常和其妻子见面,却“委托”他人冒充自己的丈夫去办理流产手续,而且还是偷偷摸摸,这件事本身就透着那么邪乎,陈金秀女士却连想都没有想过,就出具了这种要命的证明!!!该《答复意见书》所依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此来衡量本案是非曲直,实质上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属于一派强词夺理、强言狡辩、偏高主题、偷换概念的性质!因为,首先,在本案中,我们根本不是在讨论刘昌悦之妻谭凤有无生育权利与自由(事实上并没有谁在强迫谁谁生与不生)的问题,而是一开始就在追究陈金秀与张孝红的违法行为及侵权责任!该《答复意见书》对信访人的真正诉求弃置不顾,对信访人的多次声明如东风之吹马耳,居然一次又一次地将陈金秀等的责任问题转移偏离本案所应追究之实质核心,是无耻的李代桃僵、指鹿为马、妄图虚幌一枪以此来蒙混过关,混淆视听以达到庇护责任人的目的。且,《妇保法》五十一条用于本案,根本就是适用法律法规不当!而根据国家各级政府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以及《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xx县卫生局文件》第四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而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报请县人口计生局审批”的规定,陈金秀也属严重违规操作!该《答复意见书》王顾左右而言他,其险恶卑劣用心,就是为了达到“界定”“谭凤……完全属于本人自愿,与乡计生办开具证明无直接因果关系”,将金果坪乡计生办陈金秀及张孝红一伙子人应承担的罪责推得一干二净,充当贪官污吏和黑恶流氓势力保护伞的肮脏目的!

  六、信访件提出的“要求公安机关展开刑事侦察,揪出冒名顶替的幕后黑手”,难道是让人民政府找出这个张孝红之后,却不追究任何责任,而是让受伤害的信访人将他恭恭敬敬地供在神坛上,每天顶礼焚香三跪九叩、甚至于为这个宝贝向政府申请嘉奖令吗?!!或者是请人民政府帮着把这个宝贝东西找出来,让受害的信访人当面向他致谢:“多谢你老人家帮着打掉了孩子”吗?!!为什么至今一直未曾对张孝红冒充他人丈夫谋财害命、诈骗钱财、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与有夫之妇非法同居、聚众狂赌等恶行作出任何惩处?!另据,张孝红此人一贯横行不法,不仅在本案中扮演着一个极不光彩的可耻而邪恶角色,实质上,张孝红根本上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地方黑恶流氓势力团伙成员!金果坪乡人民政府对这种流毒无穷的社会渣滓礼敬有加不忍法办,委曲求全,显然在充当着保护伞的角色!同样,对陈金秀的不痛不痒的处理,也显然有着不可告人目的。有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才会有陈金秀的肆无忌惮的行政乱作为---正是因为行政官员的行政不作为,才助长了陈金秀之流的行政乱作为!!!

  由此可见,草菅人命的陈金秀和张孝红都是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大人先生们心目中的心肝宝贝!同样,也由此可见,在这个“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和谐社会”,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在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行政官员们的心目中是何等地微不足道!!!

  鉴于以上情况,特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向xx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请求如下: 一、依法彻查陈金秀在本案中行政乱作为、收受贿赂、弄虚作假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问题,并予以严查严办;

  二、依法严厉查处张孝红在本案中诈骗钱财、冒充他人丈夫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勾结工作人员炮制假通知书,残害无辜生命等罪行,以达到扫黑除恶,维持社会安定团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之目的;

  三、责令金果坪乡计生办赔偿我相应的损失;

  四、治庸问责,整顿吏治,严肃追究金果坪乡人民政府负有责任的行政官员的严重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此呈 xx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XX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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