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15:05:32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山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今年是山东连续19次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动,但下线从未低于3%。这也就意味着,山东企业指导工资已保持连续19年增长。以下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欢迎阅览!

山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7〕8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我省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确定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7.5%。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12%。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应在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多地2017年工资指导线出炉

  山西省人社厅近日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2017年山西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增长上线为12%,增长下线为4%。

  山西省人社厅表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垄断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随着山西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山西、山东、内蒙古等地区公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具体来看,山东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上线为12%,下线为3%;内蒙古基准线为8.0%,预警线为12.0%,下线为2.0%。

  工资指导线下降并非工资负增长

  经梳理发现,与2016年相比,山西的基准线、上线均有所上调,而山东、内蒙古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多为持平或下调。

  在基准线方面,山东由8%降为7.5%,下调0.5个百分点;山西由7%上调至8%;内蒙古由8.5%降为8.0%。

  在上线方面,山东由13%降为12%,下调1个百分点;山西由11%上调至12%;内蒙古从13.5%降为12.0%。

  在下线方面,山东、山西下线与2016年持平;内蒙古下线从3%降为2.0%。

  一些地区企业工资指导线下降,是否意味着工资进入负增长?对此,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在于引导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下调指导线,只能说明工资涨幅较以往有所减少。也就是说,只要三条指导线——基准线、下线、上线都不是负数,就意味着政府指导的职工工资增幅都是呈上涨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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