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2-06-01 06:25:36 社保政策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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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最近召开的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山东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关于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7〕8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16.4元、14.7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6〕117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最低工资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据了解,自1994年至今,山东已15次公布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山东省政府2016年5月20日发布的,按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为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调整前,山东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列第7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7.1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很多人可能会问: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据了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6项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是不是企业真的.就能按照这个标准发工资?

  最低工资,是不是企业真的就能按照这个标准发工资?这个问题真的需要弄清楚。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最低工资标准不是工资发放标准,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当及时提高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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