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个人账户查询

时间:2017-02-14 编辑:钰娟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应该如何查询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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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个人账户查询

  上海市医保网上查询

  上海市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shyb.gov.cn

  可查询本人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 遇状态以及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基本信息。

  注1: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注2: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上海市医保电话查询

  上海市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1-962218),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上海市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上海市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医保办)

  1、贯彻执行有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2、负责编制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748577

  咨询:021-962218

  延伸阅读:上海市医疗保险住院的报销标准

  1. 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1500元。

  2. 在职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

  3. 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4. 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9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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