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时间:2022-09-23 18:41:35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惠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惠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惠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120号)要求,现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

  二、财政负担标准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的10元由省承担5元,市、县(区)财政分别负担2.5元。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35元后,各级财政负担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负担35元,省财政负担37.5元,市财政负担33.75元,县(区)财政负担28.75元。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工作,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协同做好配套资金的测算和安排,及时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补助资金;社保经办部门要按文件要求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1-6月份调整提高部分要于7月底前发放完毕。各县区的发放落实情况于7月25日前分别书面报送市人社局及财政局。

  【常见问题】

  1、哪些对象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除全日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职工),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须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首次参保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构成?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没有调整机制?

  【答】:国家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2015年的125元调整到2016年的135元。

  养老金领取标准

  1、企业退休人员、原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

  ①先统一增加60元;

  ②按本人职保缴费年限(含职保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5元;

  ③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5%。

  另外,为体现对高龄人员的关怀,本市今年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中2016年底男满65岁、女满60岁的高龄人员在以上三项普加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元。

  【举个例子】退休人员王女士今年72岁,去年12月本人月养老金3700元,退休前工作年限33年。此次其可增加养老金的标准是:定额增加60元;按职保缴费年限增加82.5元;再按与本人养老金挂钩2.5%增加92.5元。另外,其还可享受高龄人员倾斜增加20元。王女士此次合计可增加255元。

  2、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本市将从2017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00元,调整后,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3、发放时间、咨询方式

  上述增加的养老金将于5月5日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放到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账户中。相关人员需要咨询的,可拨打惠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4、养老金发放标准和时间

  养老金个人账户继承最新消息,其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去世后余额可依法继承,我国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后就可以按规定继承,不管个人账户本身做实还是空账,退休时都可按退休时的计发月数兑现,在计发月份内没有领完的个人账户余额则可继承,计发月数以外的则不涉及继承问题。

  按照现在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一个职工60岁退休,每月从个人账户的领取额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经计算是139个月,71岁的时候可以领完。如果参保人活不到71岁,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以便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

  养老金个人账户在设计上考虑到了多样性,不管退休年龄是不是60岁还是会延迟退休,个人账户的计发都不会受到影响。养老金发放时间是在今年6月13日、7月11日、8月8日、9月12日、10月10日、11月14日、12月12日将是养老金发放的时间。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什么?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履行缴交社保费义务的前提下,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参保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什么是法定退休年龄?

  答:指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工作满50周岁。”

  被保险人到龄后如何申领基本养老金?

  答:被保险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规定要求时,由所在单位(失业职工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办理退休资格审批手续,缴清社会保险费,填写《退休待遇申请表》,并持被保险人退休资格审批手续、档案、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在被保险人满足退休年龄(周岁)的当月进行待遇审核,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退休资格审批手续属工人身份的被保险人到市劳动保障局办理,干部身份的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办理。破产企业职工由本人提前两个月到档案托管机构(市职介中心或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由托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每月1~20日为退休待遇申请时间。

  不同时期参保的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是否一样?

  不同时期参保的人员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养老金是不一样的。根据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同将参保对象划分为老人、中人、新人。1998年6月30日前已经离退休的被保险人称为“老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1998年6月30日前参保且未退休的被保险人称为“中人”,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帐户养老金组成;1998年7月1日后参保的被保险人称为“新人”,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钱?

  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钱?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一)各县市明确个人缴费,参保个人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自愿选择个人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二)在出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45-65元补贴,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标准最低达到120元;同时鼓励长期缴费,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农牧民,每增加缴费1年,每月增加不低于2元的基础性养老金。

  (三)在入口补助方面,分别确定最低给予每人每年20-60元补贴。同时鼓励多缴费,对选则1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每人每年增加补助不低于5元。

  补贴特殊人群: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由于每个地方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了。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或是打社保局电话12333咨询这样能更清楚。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交?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为什么有社保养老金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

  由于现代家庭多是独生子女,未来家庭会多呈现“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靠子女赡养是不现实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子女为了赡养自己而背负沉重的包袱。此时,养老作为人生规划最末端的问题开始凸现,自主养老将会是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养老金领取新规定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详细回答了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去哪里领取养老保险、如何计算在多地的视同缴费年限、重复领取养老金者如何处理等问题。

  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人社部明确,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XX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提供的19XX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金上调

  近日在采访中获悉,由于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还未建立,今年养老金有望再提10%。

  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财政部财科所调研发现,桂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16.5亿元,按当年自治区责任分担办法,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13.5亿元,当年实际收支缺口逾3亿元。需要指出的是,桂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8亿元。这意味着桂林市养老金实际收支缺口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2.4%,占桂林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8.6%。若不考虑自治区的.补助,则桂林市养老金缺口几乎占到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如果以底桂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滚存结余11.5亿元计算,仅够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三个月。

  如果按照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状况,以及当前的滚存基金结余,大致测算出2019年桂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滚存结余将出现负数。需要全市财政在公共预算中安排约2个亿资金来弥补养老金缺口,这对桂林本市和区县财政带来较大冲击。

  在省级统筹的背景下,地区间负担比的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的差异。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且劳动力流出的地区的负担比高,导致这些地区养老金存在缺口。

  例如,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939亿元,而当期的收入为834亿元,当期的养老金缺口为105亿元,累积结余只剩270亿元。辽宁、吉林、海南、广西、江西等地也基本处于当期收支相抵的状况。

  从财政补助情况来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规模逐年上升。,中央财政补助3027亿元,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13%,比上年增加491亿元,增长19.3%,比2019年增加1807亿元,年平均增长19.9%,在近几年来占整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比重为12%到13%。,地方财政补助为282亿元,地方财政投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重庆、上海、辽宁、天津、江苏、湖北、湖南7个省份。

  去年,黑龙江省出台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分摊的政策,文件都发到地方了,但很难执行下去,因为一些基层地市财政捉襟见肘。

  黑龙江某市财政系统人士说:"原来我们市的社保收支缺口省里全额承担,但随着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省里负担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把压力传导到地市,规定支出缺口部分的30%省里拿,70%是地市拿。按照这个比例测算,发现我们市去年应该拿出25亿元财政支出弥补社保缺口,但我们市可用的财力不到30亿元。我们所有人得不吃不喝才够拿。"

  此外,目前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轨)也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2019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5个省份公布了相关实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于10月宣布实施此项改革。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靠财政支撑,改革首先涉及公务员,这一群体完全由财政供养,"不管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都要纳入财政,个人通过工资制度的配套改革,相应把缴费的因素纳入到工资结构里面,提高工资适当由财政承担。由于各个地方的差异性比较大,特别是很多地方属于吃饭财政,所以有些地方财政压力肯定很大。"

  有专家表示,经过测算,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成本可能相当于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如果由地方财力负担所有改革成本,很可能造成"有钱执行,没钱就难以执行"的局面。

  企退人员:养老金十一连涨

  数据:

  从2019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这是我国连续第十一年上调企退人员退休金。人社部发言人李忠介绍,全国近8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全部发放到位,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200多元,月人均增加约210元。

  释疑: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教授向运华表示,近十一年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每年10%的增幅上调,明显大于CPI涨幅,养老金绝对水平在提高。而CPI是综合物价指数,其中的家用电器等价格下降较快,但食物等退休人员的生活必需品涨幅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养老金上涨的福祉。

  展望: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形成养老保险改革总体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等成果。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熊晖认为,应尽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可以选取通货膨胀率特别是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为挂钩指标,同时调整幅度还应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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