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苏州市

时间:2022-12-13 02:48:16 养老保险

养老金上调2016苏州市

  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进一步调整,按规定,参保人员为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460元。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相关消息吧!

  养老金上调2016苏州市

  调整情况:

  1、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460元;

  2、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至320元。

  相关链接: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还有哪些?

  1、参保范围对象

  按照有关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障待遇,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2、个人缴费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四个档次。

  3、政府补贴标准

  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

  此外,为解决我市支援“三线”建设部分回苏定居“老军工”生活困难问题,从2017年1月1日起适当提高“三线人员”生活困难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0元。即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我市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差额为380元及以上的,月补贴额为380元;差额不足380元的,月补贴标准为实际差额。

  延伸阅读

  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1%

  )市人社部门消息,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据了解,8月份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将按19%进行征收、结算。9月份开始对各参保单位今年5月、6月、7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进行退费结算,所退金额将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相关部门提醒,届时各参保单位关注并核对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的单位银行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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