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失业保险及工资补偿待遇政策
失业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你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及按照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话,你就可以享受这个保险待遇。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和《 江西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参保者累计参保缴费满一年以上,可在其失业后按月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具体期限为参保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高可领取24个月。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为710元每月。工资补偿属于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具体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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