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失业保险施业金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时间:2020-10-03 14:58:01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内蒙古包头失业保险施业金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又到了要申领失业金的时间了,5月16日-20日,请携带《就业创业证》及个人姓名章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此次申领失业金的人员范围是2016年5月初次申领失业金的失业人员,及4月忘记申领的失业人员哦!

内蒙古包头失业保险施业金的申请条件及相关规定

  失业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按包头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包头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包头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包头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建华南路新体育馆南500米处

  电话:(0472)6169133

  土默特右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振华大街

  电话:(0472)8880256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钢铁大街49-1附近

  申请失业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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