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失业保险

时间:2020-08-25 12:26:12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年江苏省失业保险

  2017年江苏省失业保险具体有什么调整?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

2017年江苏省失业保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7】10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变、继续为0.5%。

  二、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4月份起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全覆盖。要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条件和稳岗补贴发放条件,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省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报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31日

  江苏如何申领稳岗补贴

  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四类企业:

  一是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并已办理相应工商登记或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

  二是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化解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和船舶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的企业;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列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企业;

  四是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如何申领稳岗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补贴,并提供《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企业类型,对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进行审定,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将拟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分别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当地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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