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人员中止和停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形

时间:2020-09-16 19:09:11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成都失业保险人员中止和停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形

  停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形及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限

成都失业保险人员中止和停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形

  1.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步享受、同步中止和同步停止。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执行。

  中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形

  1.因失业人员本人原因停发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不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经预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退还。

  实施时间: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如有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附

  成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及停止缴纳的情形

  为失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与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步享受、同步中止和同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执行。

  关于中止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领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履行签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其发放失业保险金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失业保险待遇。三个月内重新履行签领失业保险金等手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延续享受剩余可享受月数的失业保险待遇。中止期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承担,不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

  缴费基数和缴费率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按上年度成都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规定的缴费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个人不缴费。

  缴费流程

  (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月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情况、缴费基数和缴费率计算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的资金,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至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

  (二)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办理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相关业务,并将缴纳结果返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已经预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退还。

  缴费信息查询和告知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未签领失业保险金或领取期满而中止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相关信息查询,并告知需要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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