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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重庆市生育保险的报销需具备什么条件?以下是重庆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的详细解答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缴存重庆生育保险;
2、计划内生育;
3、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
报销范围:
1、生育津贴;
2、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不予报销范围:
1、违反国家、省、市等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手段生育所发生的'除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治疗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外的费用;
5、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问题解答
一、不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报销?
【回答】:根据规定,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供身份证、检查费用发票、检查报告单、出生医学证明等等。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二、已经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不知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回答】:可以,用人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规定资料前往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即可。咨询电话12333。
三、2014年11月19日递交的生育保险材料,不知多久能审核?能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回答】:按照正常的经办流程,一般在90天内即可完成审核和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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