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20-09-01 15:24:43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辽宁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的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辽宁省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辽宁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辽宁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流产、引产报销标准

  1.妊娠3个月(12周)以下流产(包括自然流产、人工流产、药物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

  2.妊娠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600元。

  2、妊娠及分娩报销标准

  1.正常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2300元(含产前检查费)。

  2.难产及剖宫产的,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标准为3200元(含产前检查费)。难产包括:臀位牵引术、产钳助产术、胎头吸引术。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增加300元。

  3、剖宫产术报销标准

  剖宫产术中遇其它手术,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生育医疗费人均限额补贴分别增加500元。

  辽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核定、变更手续,并于次月的15日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

  注意:

  1.新建单位在批准成立或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申报核定手续。

  2.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停止该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3.沈阳市生育保险采取与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在申报核定工作方面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参保单位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各项业务的同时生育保险的各项业务也随之变动,参保单位不用另行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30天

  延伸阅读:辽宁省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有关规定

  对个人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15个工作日办结。

  5月12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辽宁省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近日正式印发。按规定,家庭生育二孩只需要申请登记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一孩或二孩生育登记服务,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个人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15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审核并办结。

  据了解,《辽宁省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登记对象、登记时限、登记内容、登记方式、登记材料和登记程序。同时,规定提出了实行首接责任制、提供免费代理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实行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

  按规定,受理流动人口生育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向其户籍地反馈登记信息;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要向有需求的流动人口出具婚育情况证明;以虚假承诺进行生育登记或取得再生育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前,辽宁省已通过《关于〈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据了解,省内想要生育二孩的家庭,只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即可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

  按规定,符合再生育子女的家庭有4类,其中涉及再婚家庭有两类。包括: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另两类为,第一种是针对病残儿家庭,即,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第二种是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当事人对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申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按规定,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而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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