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

时间:2022-06-09 21:00:43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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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

  日前,有多名读者向本报反映,女职工休产假时遭遇不公平待遇。会宁读者陈先生反映,会宁县中医院女职工产假只能休45天;陇南文县女教师赵女士反映,当地教育局要求女教师只能休90天产假;正宁县读者陈女士反映,自己是一名普通教师,休产假期间,学校扣除绩效工资3000余元。

甘肃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缩水”

  调查:根据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法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新条例自2016年4月1日颁布之日施行,4月1日之前生产需要请假的按旧条例执行。

  会宁县中医院目前执行正常45天产假,剖宫产延长90天。因会宁县中医院医护人员紧缺,部分科室人员一旦请假,科室正常业务工作将受到很大影响,因此医院在几年前内部规定了女性职工生育休假为45天,并延续至今。由于医院人员相当紧缺,暂时还未落实今年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责成会宁县中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同时,记者将此事分别向正宁县、文县教育、人社部门进行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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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省份推行新计生条例,快来看看你的产假缩水了吗?

  据记者统计,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均已施行。这29省份的新计生条例中均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甘肃婚假达30天,重庆女性产假在128天基础上可延长休至子女一周岁,河南的男性陪产假有一个月。

  婚假:各地3天到30天不等 三地规定参加婚检可增加婚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删除了“鼓励晚婚”等条款,已修订计生条例的29省份也均取消晚婚假。其中,天津、浙江、安徽等11省份明确婚假为国家法定的3天,其余17省份婚假为10至30天不等。甘肃和山西婚假天数最多,这两地的夫妻可享受30日婚假。此外,为鼓励婚前检查,黑龙江、河南、陕西3省份在新条例中提出,参加婚检的夫妻可增加一定的婚假天数,这三地的夫妻分别可享最高可达25、28、13天的婚假。

  产假:基础假期128天至190天不等 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我国基础产假为98天,但计生法明确,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落实到地方,各地新修订的计生条例都对产假天数有所延长。此外,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还规定,女职工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已施行新计生条例的29省份中,在法定98天的基础上延长本省份基础产假最少的有30天,如,北京、天津、上海等,均为128天;延长时间最多的达3个月,如,河南、海南,在新计生条例中规定的产假天数增加了3个月,即,如果增加的月份中,恰好赶上有两个月是31天,最多可享190天产假,黑龙江、甘肃则直接规定了产假天数为180天。陕西除增加60天外还提出,参加孕前检查的可再增加10天产假,即,最多可达168天。

  北京、吉林、重庆在修订后的计生条例中对产假的规定弹性较大。北京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吉林规定,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60天,另经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重庆明确,女职工原来享有的98天产假增加到128天,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以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

  陪产假:最少7天最多1个月 皖陕异地生活夫妻可增至20天

  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河南最长,可达1个月时间,云南、甘肃也分别达到30天,内蒙古、广西和宁夏三地产妇的配偶则均有25天的护理假。其余省份分别规定给予男方7至20天不等的陪产假或护理假。其中,安徽和陕西还明确,若夫妻双方为异地生活,男方的陪产假可以增加,两省男方均有20天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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