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通知

时间:2022-05-30 18:02:48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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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汕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通知

  从市人社局获悉,《关于调整汕头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面是YJBYS小编DL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汕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汕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通知

  2016年汕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通知

  根据该意见稿,我市将进一步细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其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6%、0.8%、1.0%、1.2%、1.3%、1.4%。

  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等属于一类行业,费率为最低档0.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属于八类行业,费率为最高档1.4%。

  《意见稿》同时明确,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今后根据本市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自2016年7月1日起,原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新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重新确定,并按对应的行业基准费率执行,今后按照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调整;2016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初次确定工伤保险费率时,按所在行业基准费率执行。

  即日起至5月24日,市民可通过邮件或信函向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反馈意见,信函上注明“调整汕头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拓展阅读

  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情况

  1、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内容调整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八类。各行业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2、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具体表现在:一是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二是政策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实际平均费率从目前的0.9%左右降至0.7%左右,降低0.2个百分点,初步测算,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三是具体到不同的行业,由于行业标准采用了新的标准,与原费率政策的基准费率相比,在可比的86个行业中,有74个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降低,占到了86%。

  3、2016年工伤保险费率下调有哪些影响

  初步测算,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全国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0亿元。调整费率后,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且每年还会随着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逐步调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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