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

时间:2020-09-24 16:55:45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2014安徽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

  2014安徽合肥十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

  网友: 合肥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苏义飞律师:2014年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本站每年更新一次,请转载本站律师计算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律师及时更新。

  本站工伤专业律师解析: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9万元左右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3.8元×80%×住院月数

  法律依据: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法律依据:

  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 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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