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
2017年江西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出台了,以下是江西省新余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欢迎阅览!
江西省新余市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余公积金委字[2017]2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有效防控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可持续运行,经研究,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购房提取政策。取消“2010年1月1日以后购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凭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一次性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再办理该项业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调整为:在购房12个月内可提取一次本人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
二、调整偿还贷款提取政策。办理还贷提取业务的,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不能超过当年还款额。
三、暂停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本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从2017年5月10日起实行。
新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家人生病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网友提问:
家人生病了,想把住房公积金里的钱取出看病,但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说只能提出一万三千元,不能取完,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里的钱提完?现在等着这笔钱看病,非常着急。
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主要用途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部分职工因病困难,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职工危重疾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弥补看病资金不足的实际困难,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目前我市有九种重大疾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包括: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
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医疗期间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提取额度为当年医保报销自付的医疗费用金额,但不得超过职工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
大病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申请人身份证;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材料和医保报销结算单;
3.夫妻关系、父(母)子关系证明;
4.单位盖章确认的《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从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公积金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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