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政策

时间:2023-04-05 06:15:41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南京公积金政策

  需要在南京买房的小伙伴对南京公积金政策有多少了解呢?下面搜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南京公积金政策

  

  购房资格

  1、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关于开具购房证明

  南京市从2016年9月26日起实施主城区住房限购政策。根据限购政策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证明》(以下简称“购房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一、开具购房证明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应开具购房证明:

  1、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以下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2、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对于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已经完成认购手续,交付定金、签订认购协议,并上传到网上房地产的商品住房,购房人可正常办理后续签约及合同备案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购房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已上传至存量房网签系统的,买卖双方可继续正常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不需开具购房证明。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上传时间,以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根据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要求,对于免网签的存量房交易且购房人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人之间份额交易除外),在2016年9月25日之后申请登记的,需开具购房证明;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购房人在2016年9月26日之前取得房改部门审批确认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的,不需开具购房证明。

  二、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

  三、开具购房证明的申请材料

  1、购房人为单身未婚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并出具《单身情况具结书》;

  365金融按揭业务经理李静根表示,《单身情况具结书》就是类似于手写的单身承诺书,不过实际操作还是以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2、购房人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复印件(均核对原件),以及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对于无法提供户口簿的现役军人,需提供由军官证、士官证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购房证明如过期或遗失,需重新申请开具

  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不过,365金融按揭业务经理李静根表示,目前档案馆正在调试系统中,购房证明暂时无法开具,具体开具时间等档案馆系统调试完毕才可以进行。

  关于落户

  如何落户南京,共有以下几种方法:

  积分落户

  9月22日,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外地人来宁落户政策有了重大变化。以往单纯的购房60平米以上、交满一年社保落户政策将取消,转为积分落户制度。

  注:积分落户目前尚未实行,正在公开征集意见,现在还是以购房落户为主!

  购房落户

  非南京户口,在南京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米,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每递增20平米,增加1个直系亲属。

  办理流程:

  (1)准迁证办理:

  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原籍下户:

  办理地点:户口原籍公安局

  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注意:小编致电了玄武区、雨花台区和建邺区的户政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时不需要社保证明,只要满60平米并且实际入住即可。其他几个区电话暂未拨通,如有疑问可自行联系咨询。

  另外,一套房5年内只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即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户口迁进了此套房屋,如果在5年内卖掉了,买这套房子的人如果也需要落外地户口就不行,需要在第一次迁进去了满5年后才可以再迁外地户口进来。

  投靠落户

  (1)夫妻投靠

  (2)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子女

  人才落户

  (1)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海归人员

  在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落户——待落实工作单位后或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后——迁户口

  (2)往届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在南京找到工作且缴纳社保

  本科生:需工作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大专生:需工作满2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中专生:需工作满3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

  (3)自主创业毕业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营业执照、完税凭证、社保证明落户南京。

  (4)海外高层次人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人员和持有《南京人才居住证》B证人员,允许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

  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1、南京公积金政策都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任何人,只要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公积金,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外地转到南京的或调换单位的,如果中间没断开,则汇缴年限可以累积计算。

  2、只有住宅可以贷公积金,65年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可以贷公积金。商业房、办公房及其他非居住用房都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新房必须封顶,公积金贷款才能下款。(这个跟买房人没啥关系,但跟开发商密切相关。这也是很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因为很多楼盘都要1年-2年后才能封顶,公积金也要到时才能下款!)

  4、四种情况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一种,用过两次公积金,第三次禁贷;第二种,购买第三套房,禁贷;第三种,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禁贷。第四种,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5、夫妻在婚前各贷过一次公积金,也视为使用过两次,婚后再买房,无法再一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管夫妻婚前的公积金贷款是否结清。

  6、夫妻离婚后,将分属不同的家庭,如果离婚前夫妻共同使用过公积金,主贷人是老公,那么妻子再购房使用公积金视为首套,但妻子需要到以前的贷款银行办理手续,消除记录。

  7、如果夫妻中有一方是军人,一方是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有公积金的一方可以申请多少贷款额度,军人同样可以享受多少贷款额度,比如丈夫申请到30万额度,妻子是军人,那么军人也有30万的额度,夫妻可以申请到共60万的贷款额度。

  8、组合贷款需参照商业贷款规定。(一)名下无房:首付三成,基准利率。(贷过两次,不允许再贷公积金,只能纯商贷。);(二)名下有1套房,贷款还清:商业贷款首付三成,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7折。公积金贷款首付三成,利率1.1倍。(三)名下有2套房,贷款已还清,申请第三套房贷款:商业贷款银行根据情况审定首付及利率,公积金禁止贷款。

  9、贷款年限: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申请贷款时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10、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30万(每人)、最高60万(夫妻双方)。不管你有没有贷过公积金,都是首套房首付最少2成、基准利率。二套房首付最少3成、1.1倍基准利率。

  11、每个人可以贷多少公积金需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高个人贷30万,夫妻最高60万。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在不同时期也是会变化的,目前是0.45。实际可贷年限=男60女55-男或女申请贷款时的年龄。

  举个例子:小编,女,25岁,每个月按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的8%缴公积金,即个人和单位每月各缴130.4元公积金。那么小编能贷多少公积金呢:130.4/8%×0.45×12×30=264060元。她和南京所有缴存公积金的人来说,是一样的,每个人至少能贷26.4万元。

  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

  12、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型)贷款预批材料:(一)存量房交易合同或网签合同;(二)买卖双方的银行卡和复印件;(三)公积金缴存单;(四)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五)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六)其他资料(根据各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供)。

  特别提醒:(一)需买方卖方夫妻双方本人到场抵押登记材料:1、买方的房屋所有权证;2、买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二)卖方取款材料:1、购房发票;2、身份证。(三)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南京公积金逐月代扣

  13、公积金贷款,应先提取公积金,再办理逐月代扣手续,顺序最好不要颠倒。

  14、办理公积金代扣,必须留存13个月的缴存额在账户里。公积金代扣只能解决每月的公积金还款部分,商业贷款仍要自己准备钱每月去还。

  15、住房补贴同样可以与公积金一样办理逐月代扣。

  16、如果夫妻一方是市公积金,一方是省公积金,那么办理逐月代扣时,只能其中一方的公积金办理代扣,另一方扣不了。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17、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必须同时满足“买第三套房及以上”和“已经提过两次”这两个条件,才不能提取公积金。注:省级公积金认贷不认房,只要公积金使用次数不超过两次,仍然可以提取公积金。

  18、 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19、 异地购房:在南京无房,异地购房时可提取公积金。在南京有房,在异地购房,购房所在地不是本人(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能提取公积金。

  20、 同一套住房在一年内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申请提取时,账户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21、每年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贷款本金是可以的,但组合贷款的话必须先归还公积金本金,公积金结清后才可每年提取余额归还商业本金。

  22、公积金可以一年还一次商贷,此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每月的1至15日(节假日除外)。

  23、公积金提取流程: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贷款职工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建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24、买房一年内,公积金可提成现金。职工购买商品房一年内(备案后才可以提),凭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现金),购房职工提供婚姻证明或户口簿也可以提取配偶方名下的公积金。

  25、职工购买二手房一年内,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南房置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合同,契税申报表与完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现金),购房职工提供婚姻证明或户口簿也可以提取配偶方名下的公积金。

  26、退休后可把公积金提成现金。离退休老同志须提供支取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及所在单位开取现金支票和公积金提取单到公积金开户行提取公积金,男同志年满60周岁,女同志年满55周岁可以不需提供离(退)休证。

  南京提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27、逐月提公积金还商贷新政,只适用于一种情况:只有在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或者根本没贷公积金)、商业贷款还没结清的情况下,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如果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只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公积金贷款,不能逐月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28、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条件:公积金账户月已满12月汇缴额;所归还的贷款是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9、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所需材料:贷款所在银行开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人民银行开具的贷款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主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还贷账户(卡或存折)。

  30、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银行:具体是指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目前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中信、招商、兴业、浦发、平安、民生、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邮储18家银行。

  南京提取公积金交房租

  31、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只能是当年房租)。

  32、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33、提取凭证:(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已联网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4、办理时间: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2、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其它注意事项

  35、铁路公积金只能在建行建宁路支行办理;监狱公积金只能在农行办理。

  36、外地人在南京办理公积金一般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37、纯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收入证明。组合贷款则需提供收入证明,且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金额要是公积金与贷款商业贷款加起来的全部还款额的2倍。

  38、公积金贷款是无法评估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必须根据契税申报表与完税凭证上的房屋总价来计算买房人的贷款成数。

  39、办理南京市公积金贷款,买房人无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单,省公的则需要提供公积金缴存单。公积金缴存单只能到建行指定支行打印。

  40、如果夫妻一个是省公积金,一个市公积金,比如市公积金的做主贷人,那么省公的必须到江苏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取未贷证明,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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