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解读分析

时间:2022-06-19 19:40:48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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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解读分析

  住房公积金应承载社会保障

201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解读分析

  20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根据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修订送审稿首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本报昨日A03版)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了10多年,因制度缺陷,存在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诸多问题。

  事实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其初衷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消除贫富差距,最大限度地解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然而,从执行情况来看,显然是差强人意。一方面,截至2014年,全国有近万亿的公积金闲置资金,处于“沉睡”状态,有钱却贷不出去,以至于有关部门思谋着将公积金用于他途;另一方面,真正有购房需求的普通职工遭遇贷款难,现有公积金制度,无疑陷入了一个怪圈。

  因此,推进公积金制度改革和管理,使其承载更多社会保障功能,显得尤为迫切。首先,应严格执行公积金缴存“限高保低”规定,以此不断缩小行业间差距;同时,进一步降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不仅可以用于买房、租房、物业,还可以用于养老、医疗,甚至可以用于教育投资等,让公积金发挥更多作用,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重要的是,可采纳专家建议,重新思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定位,把各地分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改为政策性国有住房银行,纳入国家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公积金调整新政值得期待

  住房公积金躺在账上“睡觉”的日子或将一去不复返了。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及提取条件,促进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等条款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

  应当说,此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不出人意料。作为我国的一项职工购房福利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自施行以来,对筹集、融通住房资金、提高职工的商品房购买能力大有助益。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流动性差、受益者覆盖面低的问题也逐渐凸显。

  实际上,买不起房或暂未买房的人原本就属于相对弱势群体,但因为未有住房消费而无法提取公积金,导致长期承担缴存义务却享受不到公积金的实惠。

  不仅如此,这部分“动也动不得”的公积金存款还在缩水。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按活期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过去10年,公积金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约为2.15%,低于同期年均CPI增幅。这种“强制住房存款”反而意味着百姓个人资产每天都在缩水。

  而本次送审稿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有的放矢进行调整。

  首先,公积金缴存范围及提取条件扩大。送审稿明确,可以“将租房、物业费等纳入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允许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此举可谓对症下药,回应了长久以来消费者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及提取条件的呼声,让更广泛的群体得以共享公积金政策的红利。

  其次,公积金价值扩大化。不仅百姓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不能“睡觉”,政府管理的公积金也不会甘于沉寂。在将公积金实惠放之于民的同时,送审稿还提出要促进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明确“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可想而知,在加强风险管控的前提下,此举不仅可以促使公积金实现保值增值,更有助于改善公积金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根据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并不平衡。其中,个贷率最高的重庆达到了93.44%,而最低的山西仅为23.9%。之所以形成上述不均衡格局,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额度较低等问题是部分因素,而各地房地产市场情况不同、公积金管理分散的体制也是诱因之一。

  此次送审稿则有望唤醒山西等地的“沉睡”公积金。一方面,这部分资金可通过购买地方债发挥更大活力,支持地方建设;另一方面,还可购买经济发达省市公积金机构发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支持东部省份房地产发展,自身也获得收益,实现双赢。

  无论是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化,还是其自身价值扩大化,新政影响的不仅是公积金制度本身,其溢出效应更将影响楼市走向。

  此次送审稿正是在上周房地产“去库存”引发热议的大背景下出炉的。根据国家统计局11月11日公布的数据,截至10月底,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8632万平方米,比9月末增加21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1180万平方米,再创历史新高。

  这一形势已经引发中央高层密切关注。上周,中央高层已经连续就楼市问题密集发声。这意味着,“去库存”已经成为下一阶段楼市政策的主要导向。而高效、稳定、合理的公积金制度在助力刚需购房者入市方面的作用有目共睹。

  实际上,此次送审稿提出修订意见之前,近期公积金已是频出新政。例如,放宽公积金贷款使用门槛、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等举措,这些政策均对推动本轮楼市回暖起到了积极作用。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首席宏观研究员管清友也认为:“住房公积金作用尤其要强化。”此时修订公积金政策,强调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正是要进一步激发其活力,使其为稳定住房消费、推进刚需及改善型购房者入市增添助力。

  可以预期,随着送审稿的修订意见得以落实,未来公积金的使用或将更加广泛,保值增值也将更加高效,并将通过自身价值的扩大为稳定楼市消费贡献提供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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