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最低缴存金额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公积金最低缴存金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广州公积金最低缴存金额
缴存比例:假设单位5%,个人5%
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缴存基数:2100元
规定: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根据广东省相关规定调整)。
则个人缴存金额=2100*5%=105(元)
单位个人缴存金额=2100*5%=105(元)
每月缴存金额=个人缴存金额+单位个人缴存金额=105+105=210(元)
所以广州公积金最低缴存金额为210元。
缴存基数: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6元。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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