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发出一号警示求职谨防陷阱

时间:2024-01-13 08:05:37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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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发出一号警示求职谨防陷阱

  元宵节过后,大量求职者开始来沪找工作,逐渐掀起求职的热潮,一些违法职介机构和“黑职介”也乘机活跃起来,利用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农民工急于求职的心理,坑骗求职者的财物。昨天,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出今年第一号维权警示:希望广大求职者特别是外来从业人员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

劳动监察部门发出一号警示求职谨防陷阱

  “黑职介”设下五大陷阱

  据市劳动保障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历年检查情况,违法职介机构的违法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多荐少录用工单位明明只招几名或十几名员工,违法职介机构却推荐几十名甚至上百名求职者前去求职面试,即使用工单位很近也要求求职者支付每人10元的车费乘坐这些机构提供的车辆前往。一来一回,车费就被他们收入囊中。

  求职面试淘汰违法职介机构先向求职者收取320元的费用,其中20元为报名费、300元为中介费,然后与求职者约定:推荐求职者到单位求职面试,如果因为求职者自身原因无法录用的话,只退中介费不退报名费,这样报名费顺理成章到了违法职介机构的手里。

  虚假承诺在介绍时,违法职介机构声称单位招聘的是比较好的工作岗位,如文员、销售人员等,但当求职者真正被录用后,才发现单位所安排的根本不是违法职介机构所说的岗位,工资或待遇也与所承诺的不同。

  会员经营还有一些违法职介机构采取会员制的经营方式,一次性收取会费几百元,授予会员资格。然后在一段时间内给予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但当求职者真正成为会员后,他们会发现这些机构推荐的单位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极差,根本无法忍受,只能主动辞职。

  假冒他人名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还发现有一些无证无照的“黑职介”假冒其他公司名义从事违法职介活动。例如去年3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的一户“黑职介”就打着“上海××劳务有限公司”的旗号从事违法职介活动,但真正的上海××劳务有限公司与这家“黑职介”毫无关系。

  求职过程要“五看”

  针对上述陷阱,劳动监察部门提醒说,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五看”:一看证照是否齐全。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中介机构均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上海市职业介绍许可证》,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还应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二看证照是否上墙(复印件无效)。三看收费是否明示。收费项目应具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示。四看发票是否由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五看场所是否正规。

  劳动者有四大权利

  劳动监察部门同时提醒说,如果求职者被单位录用了,那么到单位工作时也要关注以下权利,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订立劳动合同,不能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能盲目签字,随意交钱。

  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如果劳动者是本市户籍人员,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市就业的外省市人员,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您的工资报酬;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是每月690元;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及时拨打“12333”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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