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时间:2022-08-10 04:32:04 自主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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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导读]为切实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模式,积极为每一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湖北省黄梅县人社部门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全方位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为切实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模式,积极为每一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湖北省黄梅县人社部门采取以下工作措施全方位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

  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实施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计划

  全县各类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倡导县内企业提供岗位,携手高校毕业生发展壮大企业。充分挖掘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潜力,对到各类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人社部门及时掌握企业用工信息,鼓励并积极推荐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应聘就业。

  实施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计划

  为有培训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培训,依托县内培训资源,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就业培训。鼓励和引导培训机构围绕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组织实施专业、专项和定向培训。聘请我县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成功企业家和专家组建创业导师团,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践指导。

  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平台

  到2016年底前建设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完善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和服务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以县工业园区鄂东新农茂、小池中部物流园为依托,建立创业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创业,帮助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拓展创业思路,寻找创业载体,实现创业。充分发挥与我县合作的高校的人才、项目、智力等优势,在创业团队的培养、项目库的建设等方面加强对接,互动共享。

  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平台

  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将见习基地延伸到事业单位以及可提供公共服务见习岗位的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从2014年起,每年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缓解就业压力。

  建立高校毕业生服务平台

  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绿色通道,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税费优惠、政策咨询、招商推介、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程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创业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整合县人社部门、民营人才中介机构等网络信息资源,建立全县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完善配套服务,在培训、见习、就业指导、职介、招聘等方面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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