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港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港区人社局公布52个基层民政协理员等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

据悉,本次招聘对象为泰州籍离校2年以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高港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此次招录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统一考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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