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0日举行

时间:2020-11-09 13:41:31 旅游资讯 我要投稿

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0日举行

  2月16日,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筹备座谈会在南川举行。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0日举行

  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0日举行

  2月16日,首个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宣传活动筹备座谈会在南川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该活动将于6月10日举行,届时将开展中国世界遗产成就展、“走进自然遗产地”等活动,宣传我国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种种措施,助推遗产保护。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由我市南川区首倡,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并于去年9月17日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该系列活动,拟于今年6月10日在湖北省神农架自然遗产地举行,将发行《中国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一书,公布中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举行“走进自然遗产地”等活动,提高我国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面提升全社会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意识,使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迈上新台阶。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设立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即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为“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口号为:“保护文化遗产 创造美好生活”“为文保员点赞 向守护者致敬”“文化遗产无价宝 需要你我呵护好”“保护传统村落 留住最美乡愁”“避暑山庄:和合承德”。主场城市活动在河北省承德市举行。

  附:批复全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国函〔2016〕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建城〔2016〕14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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