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0-10-15 12:32:57 签约违约 我要投稿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就业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注意的问题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确定了双方互相接纳的关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毕业生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清楚自己以后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并在协议书上写明。否则可能发生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安排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内容感到意外或不满而不能接受的结果,以致造成双方争执。

  例如:某毕业生与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毕业生报到之后,发现该单位将其安排在所属的企业内部刊物做编辑。该毕业生坚决不同意,与单位交涉,双方僵持不下。毕业生回到学校寻求解决办法,学校只能尽力进行调解,但用人单位认为其做法无错,坚持不改。最后该毕业生只好继续在此单位工作。

  2.明确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

  如果毕业生报考了研究生或公务员,是否录取的结果又没有揭晓,毕业生则应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并与用人单位就如果考取后的`处理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书上明确约定。从实践来看,如果毕业生能够充分尊重用人单位,提前将报考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说明,那么在通常情况下,大多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会给予谅解并同意的。不过,毕业生应及早将考取结果通知用人单位,以便他们能够重新招聘和补充毕业生。

  必须注意,毕业生不要隐瞒报考的事实。否则,录取结果揭晓以后,就可能面临比较尴尬的局面。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隐瞒报考事实的做法非常不满,即使最后同意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但一般也要求毕业生为此付出较大的经济赔偿,而且肯定会对毕业生及学校产生不良看法和影响。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尽管学校可以从中协调,但是无论毕业生采取怎样的弥补办法,用人单位也始终不予同意。对此,学校也将无能为力,毕业生也就无法顺利实现自己的目的。

  例如:某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洽谈之前,已经报考了研究生,毕业生也如实向用人单位作了说明,但是并未在协议书上以文字方式明确。后来考研结果揭晓,该毕业生被录取为研究生,而用人单位不同意放行,理由是单位急需该毕业生,而且并未书面同意该毕业生上研究生。这样,该毕业生就很被动。

  3.明确工作后是否可以考研、调离的条件

  毕业生工作若干年以后,有不少人可能准备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要求调离。这些问题,如果未在协议书中明确,则双方很难协商解决,极易引起纠纷。为了减少因此而可能发生的问题,毕业生最好与用人单位洽谈时,就此明确,并以文字形式确定下来,为以后双方顺利解决这些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例如:某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没有提及报考研究生和调离的问题,然而,该毕业生工作不久,就对工作单位不是十分满意,打算报考研究生;而用人单位不予同意。由于就业协议没有明确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最后该学生只得通过办理违约手续,来实现自己报考研究生的目的。

  4.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工作和生活条件是毕业生选择单位的重要因素,也是毕业生做出工作成就的必要基础。在双方签订协议时,不仅需要在口头上达成一致,而且需要在文字上予以明确。特别是用人单位应如实向毕业生说明真实情况,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

  同时,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明确劳动内容、劳动报酬、保险福利、服务期限等事项,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例如:某毕业生在前往单位工作以后,发现该单位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远不是单位当初承诺的那样。企业违反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工作人员经常在节假日和夜晚加班,而且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居住的房间由厂房改建,周围污水横流,老鼠在房屋内外乱窜。毕业生们联合一起,向劳动部门控告,单位总是承诺要进行改进,但始终变化不大。而在就业协议书中,双方没有对此进行明确约定,使毕业生无法找到进行交涉和有利于自己的依据。

  5.明确违反协议的责任

  从毕业生就业的实践看,大部分就业协议都得到了认真履行,但由于种种原因,每年总有一些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要求违约。对违约行为,教育部在有关规定中明确违约一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但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因此,各学校与用人单位在执行中,就有不同数额的差别。对此,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除了学校的规定外,还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确定,对赔偿金额予以明确,以便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时,就可以有据可依,避免无谓的损失。

  6、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时,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用人单位全称(和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因为省人社厅是根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的,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等。

  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时,“档案转寄地址“一栏要求填写单位要求的档案转寄地址的部门,档案转寄地址的部门及邮编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工整准确,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寄过程中投寄和接收的困难,导致毕业生不能及时顺利落实各种关系,包括享受单位福利(五险的缴纳)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单位名称与地址,如某人才市场或人才交流中心等。填写方式应填清档案即将转往的单位详细地址和详细部门。如**省**市**路**号**单位(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或是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室等等)。

  7、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约定(协议书的现有条款中未能包括),如:工作地点、户口所在地,岗位、待遇、违约情况等,可在协议书补充协议中写明,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同时在其旁边签字、盖章。毕业生应充分与单位进行沟通,尽量将内容填写清楚,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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